怎么和贵族打上交道了?”
“没有啊,我除了镇子就是在森林里,怎么可能会遇到……贵……族……”
难道是那个人?
格利特还记得自己和老爹在秋天打猎时发生的事。如果不是那个人路过,老猎人早就不在人世了。
“塔桑姆大婶,您帮我把兔子拿回家吧,顺便跟我老爹说一声,让他把兔子收拾好,再把酒热上,可能会有贵客上门。”
“贵客?我知道了,你去吧。”
塔桑姆结果格利特提在手里的兔子,看着一溜烟跑走的年轻猎人,心里虽然疑惑,但也没有多想。
……………………
格利特一进酒馆就看到了角落里的雷特姆,没办法,雷特姆一伙人实在是太显眼了,无论是穿着还是外貌都和周围人格格不入,鹤立鸡群。
格利特三步并作两步来到雷特姆面前,行了一礼。
“阁下,您终于来找我了。您有什么吩咐,只要我能做到,一定不会推辞。”
“其实也没什么。”雷特姆抿了一口酒,接着说:“我带着一批货要去艾比斯王国,需要赶车的车夫。”
“艾比斯王国?”
格利特闻言一惊,冬季去艾比斯王国困难重重,一般人根本就不会选择这个时间去,特别是商队,宁愿错过这个冬季,也不愿意冒这个险。
“阁下,现在去艾比斯王国太危险了,您真的要去吗?”
格利特不禁问道。
“你只需要告诉我,愿不愿意。”
格利特所谓的危险对于雷特姆他们而言没有丝毫威胁,可能最大的问题就是马车能不能在雪地上正常行驶了。不过雷特姆也有解决的办法,大不了把马车变成雪橇的样子就好了,法术可不仅仅能用来战斗。
“我当然愿意,阁下。”
格利特毫不犹豫地答应了。
“不过,能否让我和老爹说一声?”
“我们明天才出发。太阳升起之前到这里等我,明白吗?”
“谨记于心,阁下!”
“你可以走了。”
“再见,阁下。”
格利特又行一礼,然后走出了酒馆。
“老板,你认识他吗?”
威斯汀好奇地问。
“之前我救过他的父亲。本来我也没放在心上,这次我也是偶然才想到他的。”
雷特姆一边说,一边喝完了杯子里的酒。
“走,我们去冒险家公会,看看有没有什么合适的任务,赚点外快。”
“交给我吧,老板你就不用出爪了。”
威斯汀毛遂自荐。
“还有你弟弟和米莉呢,他们也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