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第三项残杀使者的来由。”
叶擎天耸耸肩,道:“你说彭英勋是去传达陛下的口谕,证据呢?”
“彭英勋死了,便是死无对证,谁能证明他不是在假传圣旨!”
“既然是陛下的命令,为什么不明发圣旨?”
“这么简单的事情,却要一名兵部侍中出面,说里面没有阴谋,谁信啊!”
司马昉怒了:“那第四条,文曲私自调兵北上,总是不争的事实吧!”
他今天的目的,是杀文曲!
所谓四项大罪,不过是为了达到目的的理由罢了。
说白了,理由不重要。
结果最重要!
只要有一条成为铁证,就能让文曲万劫不复。
所以,司马昉要不顾一切,咬死其中一条。
让文曲和叶擎天这边,无法反驳。
叶擎天郑重其事的摇摇头,说:“太师错了,凤炎军团并非私自北上,文曲是在执行本王的命令。”
说到这里,他不忘补充一句:“是形成书面文字的命令,原件就在天策府,谁要是不信,随时都可以去查验。”
“命令里说的很明确,谁敢擅自阻拦,杀无赦。”
“彭英勋对此视而不见,故而被杀,完全属于咎由自取,死有余辜。”
这,是在讽刺司马昉刚才的口谕说法。
什么是口谕?
说白了,就是张嘴随便说句话。
没有形成白纸黑字!
时间长了,恐怕连国主本人,都记不清自己说过什么。
就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空口无凭,需要立字为据。
更何况所谓的口谕,还要经过他人之口,进行传达。
在这个过程里,会不会被有心之人利用,或者肆意改变原本的意思,谁敢保证?
国主当然是一言九鼎,所以更应该按照规则,明发圣旨。
既然没有这么做,那就别怪我们当臣子的不认。
当初天王夫人被绑架,举国哗然,群情激奋。
叶擎天命令战神、凤炎两支军团奔赴帝都,打着营救夫人的旗号。
在这种情况下,国主当然不能明发圣旨,要求两只队伍停下来。
因为这样做,会让亿兆黎民觉得,国主不在乎天王夫人的安全,甚至是在帮助绑匪。
也就没有明发圣旨,没有记录在案。
就算此刻与国主当面对峙,他也不会承认自己下过这样的命令。
“执行你的命令?”
司马昉突然哈哈大笑起来:“真是天大的笑话!”
“你叶擎天身为臣子,有什么资格向同等级的将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