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可握在手间,立马发现其材质其实是玄珠灵金石,而且,上面镶嵌的是晒干的无极果子。
至于谭宛琪头上那支是翟昭芸做的,只是,这材料跟丁青送的完全没法儿比。
不过,乍一看,两支簪子看上去一样!
谭宛琪遇害后,翟昭芸便一直守在谭宛琪身边,可惜,后来谭宛琪夫家也遭遇意外,她这才将孩子带走,代替谭宛琪养大。
以防天娥宗大长老任瑞荔发现孩子的踪迹,她才改名郭霓裳。
谭宛琪活着的时候,谭宛琪非常喜欢郭罗薇。
郭霓裳字养育郭罗薇的时候,为了家独自操劳,为了给郭罗薇做好榜样,一直勤勤恳恳地工作,从不偷奸耍滑,却就这么过劳而死。
可怜郭罗薇那时候才四岁,为了生活,最后也不得不偷盗。
谭宛琪死的时候,她还在襁褓中,郭霓裳死的时候,她已经记事。
只是,那时候不懂事,总认为自家娘亲太严格。
明明只能睡饱,却不去偷。
身上的衣服都破得补满补丁,还要她每天把衣服洗得干干净净,穿好。
成天活在郭霓裳的压迫下,不许偷,不许抢,不许邋里邋遢!
哪怕家里穷的揭不开锅,她那支看上去值点钱的簪子就是不肯当掉。
尤其,那块玉佩,一看就值不少钱。
如果当了,不但够她们娘俩吃喝,还能换处大房子!
可娘说什么也不肯。
追问,总说那是爹的玉佩,日后她跟爹相认的信物……
她的蠢货娘,要是机灵点,也不至于劳死,早死!
想着,郭罗薇嘴角含泪。
现在,她在极乐岛不愁吃喝,还有惊虹境七窍玲珑法身护身。
如果她早些修得这个境界,一定能护娘一生!
“想!”
之前,她跟着去幽冥界,就想见见郭霓裳,可是,到最后却没能见到。
没成想,爹竟然特地来带她去见娘亲。
忽然,郭罗薇好像想起什么!
“爹,您等会儿,我去眙建城酒楼买点吃食。
那时候家里穷,有时连米粥都喝不上,也不知道她喜欢吃什么……
对了,我去把那里好吃的都打包带回来。”
郭罗薇被自己想法惊到,她怎么那么聪明!
“老夫跟你一起去!”
当两人从福来酒楼出来之后,郭罗薇又去成衣店挑了好几套漂亮衣服,各种颜色都有。
因为,她实在不知道郭霓裳喜欢什么颜色。
她印象中,郭罗薇总是穿着洗得发白的颜色,并且,身上缝了各种颜色的布丁,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