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上口,容易记住。
接下来她开始看正文。
“跟轻舞飞扬是在网路上认识的。怎么开始的?我也记不清楚了,好像是因为我的电子公告板吧!那个电子公吿板是这么写的:”
吴霞愣了一下,电子公告板?什么年代的事情?看来老天爷写的是怀旧,她继续往下看。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泰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泰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
“其实最让我对轻舞飞扬感到兴趣的,也是她的电子公告板:
我轻轻地舞着,在拥挤的人群之中。
你投射过来异样的眼神。
诧异也好,欣赏也罢。
并不曾使我的舞步凌乱。
因为令我飞扬的,不是你注视的目光。
而是我年轻的心。”
“我实在无法将这样的女子与恐龙联想在一起。但如果她真是恐龙,我倒宁愿让这只恐龙饱餐一顿,正所谓恐龙嘴下死,作鬼也风流。
阿泰好像看出了我的异样,不断地劝我,网路的感情玩玩就好,千万别当真,毕竟虚幻的东西是见不得阳光的。就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网路的归网路,现实的归现实。因为躲在任何一个id背后的人,先别论个性好坏或外表美丑,连是男是女都不知道,如此又能产生什么狗屁爱情?”
看到这里,嘎然而止,王哲只来得及写到这里。
虽然只看了一个开篇,吴霞已经对痞子蔡和轻舞飞扬有了深刻的印象,希望能尽快了解他们后面的故事,她把座位让了出来,一伸手把王哲拉了过来,催道:“后面的呢?赶紧更新!”
王哲没有推托,十指如同抽筋般的在电脑上跳动,电脑上文字显示的速度甚至跟不上他打字的速度,穿越前他就是触手怪,穿越后吃了蚁露后,他更是成了超级触手怪。
日更两万小意思,日更十万都没问题。
吴霞站在王哲背后,被王哲的打字速度惊呆了。
她仔细阅读王哲刚打出来的内容,发现和刚才看的内容联接的恰到好处,而且内容同样吸引人。
老天爷写的,果然非同凡响。
有句话说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如果王哲能经常看到这种天启,这句话就该改成文章本天成,妙手常得之了。
在王哲的恐怖打字速度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