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野猪

作者:日更千万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清晨。

荒岛上的空气很清新,没有半点污染。

让叶晨走在路上感觉浑身毛孔都释放,贪婪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精气神变得相当的好。

“汪汪汪!!”

小金在周围不断的狂奔着,前冲一段距离又重新回来,吐出大舌头不断喘息。

看到小金身上金色的毛发粘上许多树枝和枯叶,叶晨看着感觉一阵头大。

还没有去捕猎呢,身上就沾了那么多东西,等会回去在大湖洗都要洗个半天。

又往前走了一段距离,小金看到一个你满是淤泥的大坑,庞大的体型直接跳了下去。

大坑里淤泥疯狂往外面喷溅出来,叶晨赶紧往后面躲去,才没有被喷溅一身。

“你这死狗!”

叶晨是躲过了喷溅而来的泥点,而小金已经是完蛋了。

原本浑身都是金色的毛发沾染上一层灰色的泥土,黑黑黄黄的相当难看。

刚才树枝和树叶跟泥点比起来,简直是大巫见小巫,这要给它好好洗个澡。

没有办法。

为了后面寻找食物能继续下去,叶晨好好修理一顿小金,才重新去寻找食物。

“不要往我身上蹭,想不想晚上吃大餐,啃大骨头。”

小金在叶晨旁边也是不安分,满是淤泥的脑袋往叶晨身上蹭。

这淤泥还带着很臭的味道,本就熏的叶晨就受不了。

要是让这些淤泥沾到裤子,简直是天大的折磨了。

“汪汪汪!!”

小金非常的有灵性,能听得懂叶晨的话,连着喊了两声。

“这里有个脚印。”

叶晨边走着没忘观察周围,看到地上有一个脚印。

这个脚印应该是两个蹄子的动物,在泥土上深深留下两个洞,而且附近又有一个这样的脚印。

“如果没有猜错,绝对是一只野猪的脚印。”

叶晨确定了地上脚印所属的动物,心中不由一阵欢喜。

野猪体型很大,都是三百斤起步,要是能够抓到一只野猪,身上的血肉都可以吃。

可以说三百斤的野猪足够支撑叶晨很长一段时间。

能放开胃好好吃一顿,多余的肉可以晒成肉干,或者用烟和盐熏成熏肉可以存储很久时间。

拥有了一只野猪,叶晨就可以很久不用去捕猎了,搭建洗澡间和挖地窖都可以进行。

“小金,你能闻到这股气味在哪里吗?”

叶晨正想让小金去寻找野猪的方向,他听到了草丛连着摆动。

一股危险的气息正向着叶晨不断逼近,沉重的脚蹄声越来越响,一股狂风向着叶晨打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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