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袋,十有八九还是在原先的地方。
果然,待了也就十秒钟,那个英国机枪手慢慢探出脑袋,土拨鼠一样机警的观察了下。
见到迫击炮去招呼别的人去了,胆子立刻大了起来,机枪伸出战壕,对着明军阵地这边就突突。
“砰!”
图里巴斯在瞄准镜里面,看到那家伙脑袋上爆出一大团血雾。
明军狙击手一般喜欢打胸膛,不喜欢打脑袋,毕竟,面积大一点儿更加容易命中。
奈何,战壕里面的英国人只把脑袋露在外面。
拉动枪栓,退出灼热的弹壳。
沿着战壕猫腰跑出去三十几米,才又选了一个地方。
才探出脑袋,就看到一个英国机枪手正在疯狂输出。
没说的,一枪搂出去,直接把这家伙送回了英格兰老家。
当然,是魂儿飘回去的。
这边打着狙击战,那边英国步兵已经冲到了一百多米的地方。
双方步兵开始接火!
步兵火力上,明军占了很大便宜。
因为阿卡步枪是连发的,即便打单发,也是三十发子弹才换一个弹夹。
而英军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可没阿卡步枪这种弹容量,而且还需要拉动枪栓。
不像阿卡步枪那样,只需要换弹夹就成了。
这支英军应该是英军中的精锐,他们战术明显抄袭明军。
几个人组成一个战斗小组,三个人在后面放枪压制。
前面两个人开始往前爬!
对,英国人就打算爬过这一百多米距离。
毕竟,这个距离上站着冲锋等于送死。
巴彦感觉,这一队英国人,比法国人都难对付。仅次于凶悍顽强的瑞士人!
“我操他妈的,这帮英国人挺难搞。
掷弹筒,你他娘的炮弹等着下崽啊!
给老子轰他娘的。”
巴彦发现,英国人正在逐渐逼近,心里有些慌神儿。
毕竟,英国人进攻的人数是自己十倍不止。
其实,掷弹筒手早就开始轰击了。
这东西的特点就是简单灵活,三百米之内绝对是步兵的噩梦。
现在敌军前锋已经冲到了一百五十米左右,正是掷弹筒最具优势的距离。
掷弹筒,阿卡步枪,加上mg34机枪的配合下,明军成功将攻上来的英军压制住。
那些英军只能趴在地上找掩体和明军对射。
巴彦抹了一把汗,他没有想到,英军的战术水平会这么高。
即便拿着落后的李斯菲尔德步枪,他们的射速仍旧很高,而且准度非常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