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什么?
根据衣服袖口残留的汗渍,证明凶手穿过这衣服。
但不能证明这衣服本身就是属于凶手的,所以很有可能我们在调查衣物的来源,本身就是个错误。
凶手在现场留下了帽子,外套,围巾,长袖t恤衫,手套,鞋子,切鱼片刀,腰包,为什么?
一可能是为了扰乱警方调查视线,但是呢,能把血液和指纹这么明晃晃的放在案发现场……源宗神认为这个可能性不大
那如果摒弃这条不考虑,最直观的原因就是,凶手杀了人,身上溅满了血迹,必须得脱掉。
不然出门的话会引起别人注意,案发现场丢失的一件迪桑特牌运动服,就是很好的佐证,嫌疑人换了衣服。
但遗留现场的证物中,唯独少了裤子,不奇怪吗?
凶手留下的基本是从头到脚所有的东西,为什么单单裤子没留下?
那么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衣服是偷来的,但是呢,裤子却是自己的,但如果真是这样……源宗神就要把这个对手认真重视了。
很有可能这个罪犯是真的高智商犯案,留下这一切有真有假,血迹是因为处理不掉,但剩下的可就是再向警方和检方宣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