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
天呐,这么重的伤势,两扇肋骨几乎全都露出来了,这个蓝星人竟然还活着!
太神奇了。
这个蓝星人的血脉应该很有研究价值。
你说要是我们把他带回寨子,大巫会给我们记一个大功吗?”
“可是,你刚才还说了不回去。”
“笨蛋,那是刚才,我们没有立功当然不能回去,现在我们立了这么大的功劳,谁还敢逼我去龙王节嫁人?”
“可是,大巫说过,如果受了很重的伤势是不可以长途跋涉的,应该在原地休养,除非我们两个用担架把他抬回寨子。
我们已经离开寨子七天了,按照阿拉和阿突的速度,我们两个用担架把他抬回去至少也需要一个月时间。
他受了这么重的伤,还要奔波一个月,大概率会死在半路上。
等我们回到寨子,他应该已经深度腐烂了,就算我们受得了那个气味,大巫也不可能看到他现在这副模样。
假如我们想快一点,让阿……阿突把他背回去,在阿突背上他更是一天都活不了,所以结果并不会有什么差别。
立功可能性不大。”巫突最后得出结论。
巫拉竟然完全没打断他,听完了他的长篇大论,还点了点头道:“不错,你分析得很有道理。那么立功的结果我已经想好了,接下来就由你来思考立功的办法吧。”
巫突一脸就知道这样的表情点了点头。
“其实,办法有两个,第一是我们把他救活了带回去,然后再把他弄成现在的样子,那样大巫就可以看到他的神奇之处了。
第二就是我们现在把他杀了,再以最快的速度把他的血带回去,不过这个办法不是很保险,七天时间,血液还是会变质的。而且,大巫拿这个蓝星人应该还有大用。”
“所以我们只能把他救活了带回去?”巫拉抢先说出结论。
当然,带着一点疑问的语气,如果巫突肯定,那这个结论就是她作出来的。
如果巫突否定,那她就只是随便问问。
“是这样的。”
巫突刚说了一半,巫拉就抢道:“你看,结论也是我想出来的,所以我还是比你聪明的吧?”
巫突看了她一眼,在她威胁的目光中点了点头,然后小声道:“就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这个蓝星人的血脉很强大,所以他有很大几率是一个很厉害的战士。
如果他康复后要和我们动手,我们大概率不是他的对手。”
停顿了一下,他补充道:“加上阿拉和阿突也不行。”
“嗯,你补充得很好。”巫拉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然后说道:“能同时战胜我们四个,这么说来他岂不是有化灵的实力?这样的话,他的血脉价值岂不是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