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满怒瞪一眼漂浮在棺椁上方的红芒,可惜场合不对,无法施展他的跳脚臭骂,只能心里千百遍的问候一番。
这叫有口无言,似乎有点亏。
既然怼不了红芒,曹满把火气撒在了脚下的死人眼珠上。
吓唬你家曹爷是吧?
爷爷赏你吃猪蹄!
呸,不是猪蹄,是
管他是啥,盘!
这时候能把脚想成猪蹄,显然,曹满是饿了。
懊恼中的他抬脚对着眼珠就是一顿狠搓,咬着牙的搓,跟有仇似的,搓了蹭,蹭完了又搓,反反复复,挫骨扬灰。
惊人的是,等他满意的收回脚后,却发现那颗瘪耷耷的死人眼珠弹动了几下,竟然又恢复了原状,带着嘲讽阴冷的眼神,似羞辱似不屑。
我去,不是吧?
这是死人眼珠,还是橡胶眼珠?
这么好的弹性,这么好的韧性,又搓又蹭都没事
曹满眼皮一抽,算是彻底服了。
他相信,哪时候自个儿要是呕吼了,谁拿他的眼珠当泡踩,不用多,一下就爆,渣都不剩,跟这些个尸眼球球根本没法比。
曹满不敢再轻举妄动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天晓得死人眼珠还会些什么,万一那个啥啥墓室里就他一活人,对吧?
干正事要紧,发财才是王道。
一路咔嚓嚓,曹满不理,继续前行,忽然,他觉得有些不太对劲,似乎红芒的亮度有些
猛的抬头朝上看去,曹满张嘴结舌,瞪着傻眼呆在了原地。
不知何时,棺椁上方那团漂浮不定的红芒,居然变成了三团,不仅数量增多,连光线都变强了不少,浓稠的血光,把四外染成了一片血红。
“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因为”
“我的缘故!”
曹满自问自答,苦水直冒。
做贼心虚,这一刻充分体现在了他的身上。
以前穷那会儿,他也做过一些小偷小摸的坏事,什么偷鸡摸狗抓鸭子,顺个腊肉偷俩蛋
后来当了警员,眼光也高了不少,低级的玩意他不屑一顾,何况身份摆在那,抓贼的主,怎么能当贼呢?
贼喊抓贼啊?
多掉价,多寒碜,多丢人。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从此以后,曹满开始了收黑钱。
这玩意可比摸三瓜两枣高级多了,而且收入不错,还不用担心挨揍。
以前是过街老鼠,逮到就揍,老拳鞋帮口水啥的,一样不少,现在不一样,可以明目张胆的吃拿卡要,还没人敢惹
晃眼,多年的时间过去,时至今日,在这阴冷诡谲的墓室中,曹满重温起了当年做小贼时的心态,浑身没有一处感到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