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十八章 谈判(一)

作者:八无和尚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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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桌上,虽然各有立场,各为其主,无须顾及对方,但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那就是过份的指责,只能对准与自己身份相近或低于自己的人。

也就是说,对方如果有爵位、官位明显凌驾于自己之上的人在场时,尽量要规避开对方以示尊重。

这也是谈判一般都会选择身份相近的官员的原因。

因为万一真怼上了,低品怼上高品,极易造成谈判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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