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贩卖信息谋发展

作者:月之素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比较乐观,建议起诉处理。

谁知这却触到了grace你逆鳞。向来对于诉讼这件事,grace是讳莫如深的,挂在嘴边的一句口头禅是:“如果你不能保证这件案子可以百分之百胜诉,你就不要跟我提诉讼!万一数输掉了,负责的人是我,我要去跟业务部门和高管们去解释,我没法解释!”

所以毫不例外的,phillip遭到了grace的训斥,认为他不该擅自对业务部门说出要打诉讼的建议,并且对他的分析理由不闻不问,只认定他在没法保证百分之百的胜诉率的情形下建议诉讼,是在置她于险境,违背了她一贯的处理原则,于是便拿出已婚妇女特有的悍厉,将四十多岁,大了她十几岁的中年男人phillip训的满脸紫涨,简直跟训小孩一般。

在专门从事诉讼业务的律师们看来,期待一件案子具备百分之百的胜诉率,具备这样想法的人,不是外行便是异想天开。一件诉讼案件从立案到拿到判决,中间各种环节各种人事,变数层出不穷,谁敢打包票说百分之百定能胜诉?然而读过法学院的grace却希望别人给她百分之百胜诉的承诺才可以去做这件事,理由不过是不想承担百分之一输掉的风险,所以索性连那百分之九十九的赢面也一并拒绝掉。

这样的做法自然是有些因噎废食了,可这背后却也有职业初期盲目冒进惨遭翻车的惨痛教训。那是在grace刚进公司的那段时间,遇到一件诉讼案件,业务部门和管理层征求法务部门意见。在咨询了几个律师之后,grace认为律师们给出来的建议都比较乐观,认为可以打。出于建功立威、展现专业实力的一种动机,grace决定以诉讼方式处理此案,并且告知业务部门她们接手了。这个案子最终交给了当时刚从法学院毕业,进公司未满一年,从未在律师事务所受过专业训练的helen,grace从上家公司带过来的亲信去做。

helen固然是聪明的,资质很好,如果得遇明师,没准会是一块美玉。只是诉讼中的辩与论,攻与守显然是建立在法律理性与逻辑上的一种涉及智慧、利益与人性的权衡和较量,是一种专业技能和经验磨练,远不是她所依恃的那一点狡黠辩术、强词夺理和旺盛斗志就能搞定的。所以这件案子的结果不言而喻,一败涂地。

也许grace一开始在管理层和业务部门跟前将话讲的太满,以至于忘了给自己留后路;又或者业务部门及管理层的那些人物们期待都比较高,甚至是出于职场竞争的关系刻意拿这件败诉的案件来质疑法务部门的办事能力,甚至是grace本人的专业能力。总之这件事败诉案件显然是给grace乃至整个常规法务组来带了极大的负面评价和信任危机,导致她从乐观冒进,一下子变成退缩迟疑,没有百分百的把握绝不打诉讼。

这其中暴露出来的,显然是grace本身对于诉讼案件本身,乃至对案件进行法律分析和预判的专业能力的缺失,以及对诉讼案件中不确定风险因素认识不够清晰和精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