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拉会。在一个阴晴不定的上午,大会议室的透明玻璃墙变成了雾化状态,王翠莲不在场,张超和几位股东们,wind坐在会议室一边,四位衣冠整齐的律师们坐到了另一边,为首的便是收到了咨询费的那位。
律师们将自己的履历递给了股东们,先声夺人,立时令股东们不敢轻视。接着将当初在律所里跟wind的交流的那些观点复述一遍,自然也讲了诸多的前提条件和免责条款,总之这件事做了又不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基本条件有二,一是贵公司的技术确实很厉害,厉害到无人可及;二是贵公司的技术厉害到被对方发现的时候,时间上已经过了追诉期限。但平心而论,律所还是建议尽量寻求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万不得已再考虑此下策。
wind对最后一句有些不满意。他询问股东们有没有问题问律师,没有应答之后,便示意律师们离开。股东们商量起来,讨论来讨论去,话题的重点落到了花火的技术是否过硬这件事上。因为之前wind已经放了很久的烟雾弹和催眠曲,如今说到了,便自然觉得花火是没问题的。wind又极力鼓吹花火的天分和智商,并且保证他的技术不会有问题。
有股东问了:“他要是不愿意呢?我记得他上次……”
wind:“放心,包在我身上。他就是想不清楚。我这次把道理讲给他听,还有不愿意的?”
股东们的兴趣只在公司利益上。法律他们本就不是行家,如今听这些背景经验还挺吓人的律师们一通意见,似是而非间便信了,有风险但不至于违法犯罪,甚至几乎不用担心风险,完全可以放心实施,于是一个个便心动了。
张超也为这件事心焦不已,但他并不赞同去踩踏法律的边界。他办这家公司,本身就是做一份事业,诚实经营而已。但公司发展到今天,很多融资和股东们进来,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他一人说了就算的时候了,公司如今面临的竞争也不是当初的那种小打小闹了。如今面对这样的选择,他也跟股东们一样,又是心动,又是有点忐忑。便忍不住说道:“要不在再问问莲姐的意见?”
wind便说道:“超啊,翠莲的意见,我也问过了,跟上次的一样。我就是心中有疑惑,才去外面律所问了这个专门做刑事案件、处理过类似案件的律师。翠莲做做合规,审审合同可以,但这种专项的法律事务,搁她身上,估计也是要去到处问律师的。”
“话不能这么说。”lillian因为也负责风险控制方面的工作,于是张超便将她喊来了。她此前一声不吭,此时听到wind讲话含着贬义,便忍不住出声替王翠莲说话了:“这件事能不能做,应该是由法务部来给出判断和建议的。就算是要找外部律师,也该是由法务部提出,经财务部预算通过之后再去实施,这才是做事的章法和规矩。你连招呼都没有一声,直接越过法务部和财务部,自己去外面找了律师回来也就算了,毕竟是为……公司的事上心嘛。可你刚才又直接对法务总监进行人身攻击,质疑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