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半路上杀出个刘继祖

作者:江山不落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对很多男人来说,世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上阵杀敌和职场上的尔虞我诈,而是陪女人逛街。有女人的地方,四季换季节都感觉快很多。

今天几乎所有的商家都在打折,本市最大最豪华的中央商场也不例外,所以人潮如涌。这里的东西都很贵,走了一圈陈思什么都没买但却都兴味盎然的样子,让人不得不佩服女生们充沛的体力和坚强的意志。

同样坚持跑步,难道早晨跑的就比晚上跑的有先发优势?要不然怎么说对女人这种每月流血一周都不死的生物一定要敬而远之呢?

相比之下,尽管唐大树有半年的跑步锻炼,但还是觉得非常疲劳,如果不是有幸作为陈思试装的唯一看众、能够最先目睹她靓丽及千娇百媚的模样,他绝对会找个地方坐下来好好歇歇。

她试过几件衣服,唐大树已经觉得挺不错了,可她还是不满意,大有不把几大商场的衣服试完不罢休之势。不过她身材确实好,配上好看的瓜子脸,尤其是穿上新衣向他撩起外套的一个个瞬间,简直美飞了他!

唐大树觉得累还有另一重原因,就是他在不断地天人交战,要不要为她买一件衣服!

作为恋人,自己好像也没买过有份量的东西给她,在今天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是不是要血拼一次呢?但是这里聚集着全市最好的几家商场,进驻了几家品牌服装,虽然号称打折,但这售价还不是他能够承受的。为了博美人一笑而完全丧失几个月的生活费,这样的日子他可过不来!

没有那个条件,就不要硬撑,不然害人害己,徒增烦恼。

走在装潢得富丽堂皇的通道上,唐大树有种不真实的感觉。身边都是俊男靓女、衣冠楚楚,一直呆在书香古朴的学校,和外面的世界不知不觉间隔这么大了。读千卷书,行万里路,看来要经常出来走走才行啊。

对穷学生如唐大树来说,买衣服是一件相当奢侈的事情。印象中他的主要衣服一直非黑即白,也很少有新衣,因为这样搭配简单也会省钱,且衣服也好买。这种惯性也被他一直延续下去,倒也穿出了自己的风格。

他自己节省,倒不会看不惯别人浪费,尤其是女生。他一直认为女生天生就应该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比如陈思。

陈思显然是不差钱的主,转手之间,唐大树手上已经挂了两件衣服。买不起,做苦力不行么?作为爱心男士,他的任务可不仅仅是陪女生逛街,而是负责拎包提袋的免费劳动力。

“好了吧,陈思,你还想把商场的衣服都买下来啊?”

“对呀。”陈思只敷衍了一下下。她是天生的购物狂,或许只有在这时候她才摆脱学霸身份的束缚,而成为一个标准的女人。

“这件好看吗?”她穿着一件休闲春装外套问。她本来就是衣服架子,气质上也完全压得住,所以这么多件衣服对唐大树来说根本没有好不好看的疑惑,而是相对哪件更便宜的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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