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书》与《诗》,即不反映《周易》一书的蛛丝马迹。而出土的大量西周时期的铭文同样并不反映《周易》一书的蛛丝马迹,却在《左传》一书里记载了用《周易》筮之的不少筮例。当然《左传》一书并不是反映西周这段历史的史书,研究西周这段历史只有依据“西周文”与《诗》,还有近代以来考古出土的有关西周的历史材料。当然对《周易》一书的产生研究,不能抛开《周易》一书。古今《周易》学者也多是从《周易》一书里所记载的一些殷周之际发生过的史实,做为推断《周易》产生时间的依据。从《周易》一书里寻找《周易》产生的时代信息,却不失为一种最佳方法。
我们也是从这几个方面来探讨《周易》一书产生时代的信息。
我们先看《尚书》里的“西周文”(即《尚书》里的《周书》)中有一则占卜例子,被现代译者,认为是《周易》之类的说法是否正确?
《尚书·金滕》中记载武王得病,召公和周公商议还是为武王占卜祷祝。周公就用乌龟为武王进行了占卜。《金滕》里云:“……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公曰:"体!王其罔害。予小子新命于三王,惟永终是图;兹攸俟,能念予一人。"公归,乃纳册于金滕之匮中。王翼日乃瘳。”
《金滕》里记载周公是用三只乌龟为武王占卜病情都是吉兆,并且武王却在周公占卜后的第二天病就好了。不过现在对《金滕》一文里的“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的译文,却出现了大不同说法,还出现了认为是以《周易》卜筮的说法。真是如此吗?
笔者手里有两本《尚书》,也都是当今的注译本。一本是齐鲁书社出版的《尚书注训》,一本是珠海出版社出版的《尚书》。《尚书注训》里对“乃卜三龟,一习吉。启龠见书,乃并是吉”这句话,是这样译的:“就用三只乌龟同时占卜,结果全部重复吉兆。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竟然全与占卜的吉兆相同”。
而另一本的译文是:“于是卜问了三龟,都重复出现吉兆。打开竹简看书,也都是吉利的。”
这两本书里对这句话的译文,除了用三龟占卜的说法没有区别外,无论是同时宰杀,钻烧甲壳看兆,还是一个一个的宰杀占问,总之是通过这三只乌龟来进行占问的。“一习吉”的译义也相同。而这一句里唯有“启籥见书”四字,在译义上出现了重大不同。
《尚书注训》译义发挥性大,平添出“筮”说:“接着又进行占筮,占筮完了,打开锁查看藏在柜子里的卦书”。“筮”与“占”是两种不同的卜问方式,《金滕》一文里并无反映筮与卦的说法,这是《尚书注训》的译者平添出的“筮”与“卦”的说法。“占卜”与“占筮”是两种不同的卜问方法,占卜是用甲骨进行卜问吉凶的方法;“占筮”是以蓍草的一种卜问方法;而“卦”则是以“六十四画符号”演变出的“八卦”卜筮方法。从这“启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