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导说”第6篇五十一

作者:周易归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的筮例;或说“筮之,遇某之某曰”的筮例,多不是现在“易学”上认为的“变卦”筮法,即所谓的是有“本卦”里的“爻变”而得“变卦”(即新的一卦)的说法。而《左传》里记载的“筮之,遇某之某曰”筮例绝大多数是“变繇”筮法,这正是由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所决定的了。

后人把《左传》里出现的“以《周易》筮之,遇某之某曰”的筮例,说成“变卦”,则是错误的说法。《左传》里记载的无论是“以《周易》筮之”,或是以《周易》“引之”(即引用繇式文本《周易》里的文辞直接用于说理),无不表明的是使用的一种文本,即春秋《周易》文本。这些已在“《周易》文本说”中讲的很明白。那么今天易学界上把《左传》里记载的以《周易》筮之的筮例,说成是“变卦”筮法,实乃是不懂春秋时期的春秋《周易》文本结构形成所致。

在“易学”上有两个概念,即“变卦”与“卦变”,而在历史上也没有明晰其概念,有时候则是混为一谈的。

我们先说“卦变”。

“卦变”说的源头。《系辞》云:“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定吉凶,吉凶生大业”。“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

这应是《系辞》中所讲的“卦”之来法,即“八卦”(或称六十四卦)生成说法。

《说卦》里也有说法:“《乾》天也,故称乎父,《坤》地也,故称乎母。《震》一索而得男,故渭之长男。《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坎》再索而得男,故谓之中男。《离》再索而得女,故谓之中女。《艮》三索而得男,故之少男。《兑》三索而得女,故谓之少女”。

这是《说卦》中的父母“三索”(生出)六子女的说法,又是一种“八卦”生成的说法。这是以乾坤父母卦生出三男(震、坎、艮),三女(巽、离、兑)六子卦说。这种说法严格的讲构不成“八卦”生成论。即“乾三”与“坤三”是如何来的呢?《说卦》里的“三索”出“六子女”应为筮法。还构不成“八卦”生成说。而《系辞》里的说法:“八卦成列,因而重之。可构成‘六十四卦’生成说法。即所谓“六十四卦”的产生方法。

汉京房的八卦新筮术的构建,即通过“八卦”与“六十四卦”(在筮学上“八卦”与“六十四卦”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往往人们有时是混为一谈,不但两者混为一谈,还与《周易》混为一谈。说“八卦”就意味着是指《周易》一书)架构出“八宫纳甲”筮术。是以八纯卦为纲,五十六卦为目。并由每一纯卦变为七卦,为一宫。这只能是以六十四卦画,排演出的一种新筮术,可称为是“卦变”说,而非是六十四卦生成说。

虞翻的卦变说及后世诸图示的出现。

现在易学上讲虞翻的“卦变”,是以卦变法以解释《周易》。并且到南宋俞琰时在虞翻的“卦变”说上,以“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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