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周易哲学解读第5篇5

作者:周易归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现了筮法。正是有了长期的占筮实践,而在长期的占筮结果上,并不是占筮就能得到所想要知道的某种事物的吉凶结果。而往往的结果并不准确,就被巫师(或占卜师)做出一种说法来,来为占筮做自圆其说。即(初筮告,再三渎,渎再不告)“不是神不告诉你,而是问卜者的心不诚。如对一项事情反复的去问卜,求得神的启示,那就被认为是亵渎了神灵。神就不会告诉你什么了。”《蒙》里的这句引用占筮上的话,也确实成了后封建社会里筮卜上的一条卜事不准的遁辞。即为“算卦先”找到为人算不准的一个理由来。不是“算卦先”的水平低,而是问卜者的心不诚。如何判断心成与不诚,没有标准,也说不清楚。这一句话却反映了《周易》时代在占筮上已有了成规。但很可惜《周易》里没有反映那个时代里的人们是如何占筮的。《周易》只是引用了占筮上的一句话来比喻一个事理,也就无法知道《周易》时代里是如何占筮的。总之,这句属占筮上的术语,出现在《周易》里的《蒙》篇中,我们通过对《蒙》篇全文来看,这只是引用做个比喻而已,并不是讲如何占筮的,这应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在《比》篇里也提到一个“筮”字,已然是借“筮”意,来比喻文章中的道理,即不是讲筮法,也不是筮例。不像《左传》里那样,记录了大量的筮例,知其是如何的“筮之”来联想、附会出人事吉凶的结果来。这《周易》里涉及到的“筮”字,只是引用以比喻事理而已。在《比》篇里“筮”字同样出在题目里:“比吉,原筮,元永贞,无咎,不宁方来,后失凶。”这里的“筮”字,在句子中是当“追根求源”的意思。“原”:即推究判断之意。“筮”:西周大抵以“数”推演吉凶的方法。“原筮”之意,是指对事物推究判断的把握。这里是借“筮”,来说明“结盟”是个“追根求源”上的正确之道。《比》里的这句话是说:“结盟,吉利,是个追根求源的原则和关乎长久的正道,没有害处,而迟迟不来结盟的方国,后果是有凶险的。”《比》篇是讲邦国结盟的利害道理。这里的“筮”字,在篇中是引用其意,是借喻而已。本身这里不是出现的是“筮之”或“卜筮”的字眼。不像《周书·君奭》里出现的说法:“故一人有事于四方,若卜筮,罔不是孚。”或是如《左传》里所记录的筮例,直接讲“筮之,遇x之x曰”。这些明显的是讲占筮和筮例的。《比》篇里所出现的“原筮”这个字眼,而结合《比》篇全文来看,根本不是讲什么占筮算卦的,是在讲邦国之间走结盟的政治道理。而不能见到一个“筮”字,就认为是讲卜筮之法的,也就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的错误认识。而今却有读者这样认为:“《周易》"蒙"卦卦辞有"初筮告","比"卦卦辞有"原筮",一个"筮"字即说明《周易》是占卜吉凶之书。”这犹如郭沫若的认识,见今本《周易》里有“鱼”与“猎”字,就联想《周易》是“渔猎”时期产生的错误说法。见《周易》一书里有“筮”字,就认为《周易》是卜筮之书,这种武断说法,却让人不可思议了。

“筮”字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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