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利用宗庙礼仪活动做好倡导。”这里是把宗庙礼教活动作为拢聚人心,彰显爱民的一种教化手段。这里不是宣扬鬼神迷信的。《萃》里最后还是强调“萃在位,无咎,匪孚,元永贞,悔亡”。这是说“在位能忧劳勤政,没有咎害,不抛弃掉爱民准则,自始至终,悔恨就不会出现。”虽然《萃》里出现了“王假有庙”及“用大牲”,这是作为一种礼教手段而彰显“爱”的精神,为何不可呢?
《涣》篇中出现的“王假有庙”,更体现的是“礼乐”的一种宗法礼仪手段无疑了。
《涣》:“涣,亨,王假有庙,利涉大川,利贞。”“涣”本义是“如水流散”,这里是隐喻着为政如水滋养大地万物那样。“王假有庙”在《涣》篇中是指礼乐教化手段,自然是“利涉大川,利贞”的好结果,好前景了。
《周易》里的“王假有庙”,无疑是一种礼仪活动,是“礼”的组成部分,对祖先的祭祀,为了缅怀先祖,纪念先祖,与一般的鬼神迷信不可相提并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