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生,君子无咎。”
本篇中“盥而不荐,有孚颙若”,“童观”,“窥观”是比喻。这里的“童观”,“窥观”,是比喻观察认识事物的不全面性和错误性。虽然“童观”,“窥观”的概念很难说清,但都能意会“童观”、“窥观”是属于不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那么如何才是正确的观察认识事物的方法呢?可作者并没有给出。但人们不难知道“童观”,“窥观”相反的则就是正确观察方法了。
《周易》里的第二十篇是《噬嗑》,这是讲述“狱讼”上应明察秋毫的道理。即断狱上应善于分析研究。
《噬嗑》的全文:“噬嗑,亨。利用狱。 屡校灭趾,无咎。 噬肤灭鼻,无咎。 噬腊肉,遇毒,小吝,无咎。噬干胏,得金矢,利艰贞,吉。 噬干肉,得黄金,贞厉,无咎。何校灭耳,凶。”
本篇的题名“噬嗑”就是个象征,用口中有物咀嚼其滋味以喻断狱上要善于分析研究。篇中的内容是通过吃食不同的肉来象征对刑狱的把握。因本篇全是用喻,用喻过多,也因时代生活习惯不同及时间久远,就很难把握作者比喻的真实内涵,这就出现比喻喻事的模糊性。比喻说理不是借助于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客观现实的理性认识过程。所以不能达到对具体对象本质规定的把握,进而去认识客观世界。比喻说理它是人的认识的初级阶段,即原始思维认识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