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卷周易哲学解读第7篇十三

作者:周易归来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间达成契约的基础上。……苏格拉底提出“公平的本质”这个问题。古典希腊哲学从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开始,他在这场有关法律的讨论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和诡辩学者一样,他也以雄辩著称;对他来说,法律不仅仅是建立在传统的基础上。在他看来,必须通过理性的思考来找到公正和平等的标准;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苏格拉底还鞭策自己,对政治的现行标准产生的原因的原因进行深入的研究。柏拉图在雅典人民法院宣读了为苏格拉底撰写的《辩护词》,其中谈到苏格拉底是怎样对希腊政治家提出“公正的本质”这个问题,这本身就蕴涵了这位政治家的智能。因为苏格拉底提出了“政治行为的价值标准”这个问题,使自己的信仰者陷入了尴尬的境地。同时,也为自己树立了不少敌人。”(《哲学史思路》[德]马丁·摩根史特恩等著 第24、25页)

“苏格拉底的继承人柏拉图(前427—前347年)是古代最著名的研究国家问题的哲学家,在他主要著作《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一个问题:什么是公平?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这本著作的核心内容。”(《哲学史思路》[德]马丁·摩根史特恩等著 第28页)

柏拉图的《理想国》一书不仅讨论了公正问题,而且对城邦(国家)护卫者的教育问题,对儿童时期的教育问题,反对神话性的教育,优生学问题,婚姻自由问题,独身问题,宗教,道德,文艺,诗歌问题,专政,独裁,共和,民主,男女平等,男女参政等问题进行了讨论。

如《理想国》第八卷对政体问题的讨论:

“格:我本人的确极想听你说一说,四种政制你指的是什么?

苏:这并不难。我所指的四种制度正是下列有通用名称的四种。第一种被叫做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受到广泛赞扬的。第二种被叫做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在荣誉上居第二位,有很多害处的。第三种被叫做民主政制,是接着寡头政制之后产生的,又是与之相反对的。最后,第四种,乃是与前述所有这三种都不同的高贵的僭主政制,是城邦的最后的祸害。你还能提出任何别种政制的名称吗?所谓别种政制,我是指的能构成一个特殊种的。有世袭的居君主国,有买来的王国,以及其它介于其间的种种类似的政治制度。在野蛮人中比在希腊人中,这种小国似乎为数更多。

格:许多离奇的政治制度,确曾听到传说过。”(中译本《理想国》柏拉图著[古希腊]商务印书馆 1986年版 第279页)

《理想国》一书是通过对话与辩论的方式,来阐述国家政治理论,这就是最早的政治哲学。而我们的古典哲学里从无讨论过国家政体,也不谈国家合法性问题,更不涉及公正问题。而是致力于王权体制下权力等级维护和分析统治策略。只有从君主角度去维护或献计献策,让君王如何去统治‘天下’。多讨论的是政治谋略,也从没有“正义”这一概念。

而《理想国》里却贯穿着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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