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节 小细节改动

作者:媱与雅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行示范演示,不限时间,只要在一柱香时间之内,试炼者都无法拒绝,否则自动视为本场比赛的失败方,一旦超过一柱香时间,术灵一方提出示范演示要求,将自动视为失败方,这一个规则,试炼者,你们是否接受?”

“白泽,我方提出一个问题,如果我们示范演示的时间超过一柱香规定的时间,是否可以选择中途停止?”

“试炼者,本规则只是适用于术灵一方,即只要术灵一方在一柱香时间内将最后一个字说完,便不算违规,而试炼者的示范演示,不在此规定之内。现在听明白了吗?试炼者。”

“明白了,这个问题可以过了,我们同意这方面的改动。白泽,请问第二个小细节是什么?”逍遥叹和玲珑、独孤皇邪等人在聊天频道进行一番商议之后,认同了术灵方面的改变。

“试炼者,比赛赛制的改变,之前我们使用的是十场六胜制,现在比分四比一,术灵方面四胜一败,如果按照原来的比赛赛制,接下来的五场比赛,你们必须保证全部取胜,才能赢得本场赌斗的胜利。

不过,接下来比赛我们将进行调整,为二十四场制,即进行二十四场比试,只要你们赢得了其中的十八场比试,再加上之前所赢得的这一场比试,那么,我们就判定你们赢得了本次赌斗的胜利,作为胜利一方的试炼者,你们拥有获得一本天阶功法秘籍的选择权。

之后每多赢一场比赛,你们将多增加一本天阶功法的选择权,从第一场比试开始,到二十一场之前,为我们指定某几位试炼者进行选择功法秘籍选择的权利,二十二场开始之后,你们可以自己选择,谁继承了这功法的选择权。”

“记住了,场次不分胜负,也就是说,以第二十一场比试为分界点,之前的场次,我们来指定;之后场次,你们自己确定。而人数问题,依据比试试炼者一方获胜的次数为准,十八场为基础,比如说比赛场次进行到第二十一场,试炼者方只赢了十九场,那么,你们拥有两本功法的选择权,其中一位必定是参赛者,而另外一位由我们进行指定。”

“白泽,问一个问题,如果二十四场我方全胜,也就是说,我们拥有七个名额,但我们的人数无法凑足这个数量,又该如何进行选择?”

“简单,非参赛者只有一次机会,参赛者继承所有的选择,包括非参赛者放弃的选择机会。”

“白泽,再问一个问题,我们所选择的功法秘籍,是你们指定的,还是我们进入宝库之后,随意选择?”

“另外,关于功法秘籍的品阶,是否有上限?比如天阶中品以下,或者天阶上品,又或者是禁咒级别?”

“没有任何品阶限制,至于最后你们所得到的品阶,是地阶,还是禁咒,这就不是我们所能决定的了,一切还要靠你们的人品。”

“啥子情况,还要拼人品?难道不是直接将天阶功法。。。等等,白泽,你的意思是放置功法秘籍的地方,所有的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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