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缺乏一部《商法典》。赵开阳是乌林岛天然的最高立法者,虽然乌林岛的政府相当于物业公司,民主机构相当于“业委会”,但一切立法没有他的批准都是无效的。不久之后,关于如何解决这种利益纠缠和如何管理商业竞争环境的问题便摆到了赵开阳的桌面上来,社会中上层纷纷扰扰议论纷纷,众人翘首坐看赵开阳如何平衡自己的亲族与外面其他人的利益。
也有人真的把赵开阳当神明,自然会以“神明”的道德准则来期待他,祈求他赋予社会“公平”的呼声此起彼伏。怎么办?既然赵开阳不想别人说他不公平,也不想帮助亲戚欺负人,就像处理其他难题一样,只能有事不决去翻书,回顾自己所学,看看土球上最先进的关于公平的理论和制度。他忽然想起来,自己读过的天书中其实是有这方面的理论的,那就是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里面所论述的“公平即正义理论”(本书可见于第95章有提到)。
人家是大米国的“国魂”,21世纪最牛叉的政治哲学家(作者说,所谓政治哲学是政治的哲学,也就是判定政治原则的对错,利弊和标准的纯科学),常年抨击大米国的制度这里不对那里不好,在全世界享有崇高地位和绝对权威的大专家、大学者,在他的领域里跟爱因斯坦一样崇高,所以根本犯不着有任何迟疑,只管翻书照他说的做就可以了。
书里说,世界上有且只有两种公平,一种是简单的,机械的绝对的公平,就好像大夏国高考,大家全国一套卷,统一分数线统一考试规则统一评分计分标准,分数面前绝对平等就是一种“简单的,机械的绝对的公平”。它也许有很多不合理不完善不够好之处,却绝对的公平。
什么?还有另一种更麻烦但更妥帖的公平?有了第一种,能够公平就行了,管他第二种干嘛?赵开阳的治理体系非常粗放,也没功夫细致研究复杂的第二种公平的制度设置,也不愿意付出社会精细化管理的成本(包括他自己时间精力的成本和社会运行的成本),所以更愿意选择第一种。
于是大刀阔斧,按照这种简单机械的公平的原则制定新法典。不管人的背景、知识、层次如何,规则面前一律平等。商业竞争只能遵循各自独立决策、自负盈亏、照章纳税、遵纪守法、开放竞争等原则运行。任何串联、要挟、怂恿他人,通过垄断地位排斥竞争对手等行为一概被禁止,当然不止禁止自己家亲戚,所有人的所有同类行为都被禁止,这也是符合《银色大宪章》的开放平等原则的。当然,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律只对以后的商业行为有效,过去发生的就不予追究了。
至于你说到“觉醒者”和“普通人”之间的不公平?魔环星人才没有想那么多,毕竟谁觉醒了魔力和精神力是神或者高于神的存在安排的,嫉妒不来,而且觉醒者还有义务承受牺牲,保卫普通人,这是高于人间法律的另一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