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算是体量巨大的势力了。
如果朝廷有所不满的话,估计就能够派遣大军前来灭他了。
可是现在的大汉朝中枢已经被丁棣给孝敬美了,怎么也不会把丁棣这个摇钱树给灭了。
这也导致了丁棣能够肆无忌惮的扩张兵力。
虽然手里的军队足够丁棣横推整个交州,但是他却不打算如此快速的吞掉交州,而是打算慢慢蚕食消化,以便能够改变老百姓的思想觉悟和熟悉新的制度。
只有让老百姓的思想统一,并且把丁棣的制度给认可了,那么丁棣才有底气继续扩张,不然他不会傻到弄一个空中楼台,一个烂摊子还不如不要。
为了能够尽快的把朱官郡弄到手里,丁棣打算在此分兵。
虽然分兵乃是兵家大忌,但是丁棣有信心自己的部队能够面对一切挑战。
再说那朱符还没有那个胆量敢阻止丁棣,所以他才会如此有恃无恐。
“派人给朱符,告诉他本将已经进入朱官郡境内,现在要分兵去接收个个县城,到时候他只需要乖乖的在郡城等待本将前往即可,如果他敢耍小心眼,那么本将不介意让他人头落地。”丁棣说道。
锦衣卫指挥使万归宗点了点头,应道:“属下这便鹰鸽传书,让合浦城内的锦衣卫告诉朱符。”
合浦城就是朱官郡的郡城,这个名字才表明朱官郡原来的名字,而非是因为朱符改成朱城。
次日天还未亮,大军就已经埋锅造饭了。
现在不是战时,不需要吃行军干粮,所以吃上一口热乎的饭菜,是每个士兵的愿望。
丁棣让饽饽山发明的行军干粮也十分的好吃,但是那作为紧急物资,平时是不可以吃的。
那种行军干粮携带方便,每个士兵只需要带在身上就可以保证半个月不饿肚子,所以就减轻了大军押运粮草的问题。
这个时代别的军队还在为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的问题而焦虑的时候,丁棣就解决了后勤问题。
以后就算是要押运粮草也只会是行军干粮,而非一麻袋一麻袋的粮食,那种不光是运输麻烦,而且还有虫吃鼠咬的损耗,还容易被人给烧了粮草。
所以丁棣现在的大军,常规粮草占据一半,行军干粮占据一半,加快了行军的速度。
在这个时代,步兵的行军速度一般是平坦路途一天走一百里地,如果是道路不好走或者山区的话,一天能够走个五六十里就算是精兵了。
而普通士兵走平坦路途大多一天五六十里地,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至于骑兵就没法算了,好的战马一天能跑二百里,一般的战马只能够跑一百里。
强横的骑兵会一人双骑,不断轮换骑马,会快上一些。
至于那些日行三四百里的也是中途换马,不然再好的战马也得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