阵疲惫,意识渐渐地模糊起来,慢慢地停止了思考。
“先生,少校先生。”
朦朦胧胧之中,陈剑听到有人在耳旁轻声呼唤,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瞟了一眼,只见眼前站着一个年轻的中尉。
这名中尉看着只有十七八岁,鼻梁高挺一脸雀斑,有着一双褐色的眼睛,他头戴黑色三角帽,帽子下是银色的假发,上身穿绿色燕尾军服,下身是白色马裤和长筒皮靴。
陈剑认出,这是自己的副官理查·伯顿中尉,而这一刻陈剑也知道了自己的新身份——英国远征军帕特里克·弗格森陆军少校。
时间,1777年9月10日清晨,北美英军野战营地。
这次穿的好像有点儿远……
“理查,有什么事吗?”
陈剑伸了一个懒腰站起身来,他一边问着一边开始洗脸,初秋的清晨已经很凉了,盆里的洗脸水冰冷彻骨。
“少校先生,康沃利斯将军让您去见他。”
“理查,看来今天我们又要去打猎了。”
弗格森说着习惯性地抬起了手臂,一个勤务兵马上拿过军服帮他穿上,又熟练地帮他整理好配枪佩刀,最后恭恭敬敬地递上了帽子。
“有人伺候真好。”
陈剑很是享受被人伺候的感觉,这个勤务兵就好像受过专业训练一样,动作井然有序又一丝不苟,手法熟练彬彬有礼,比胡亥底下的那些太监强多了。
不过比起那些宫女来,陈剑觉得还是宫女更容易让人接受一些。
一些准备就绪之后,陈剑带着副官走出帐篷,营地中的薄雾还没有散去,草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浓霜,踩上去有一种滑滑的感觉。
一名部下牵过来了他的战马,这是一匹高大漂亮的纯种阿拉伯马,大英帝国的强大实力可见一斑。
陈剑翻身上马,领着副官慢慢走去,身穿红色军服的龙虾兵们正在列队,军官们的号令声此起彼伏,面无表情的鼓手们缓慢而有力地敲打着军鼓,鼓声虽然不那么好听,但是却充满着战斗气息,让人不知不觉间变得热血沸腾。
在前往康沃利斯将军帐篷的路上,陈剑抓紧时间整理着头绪,这次穿越没说是什么目的,那应该怎么去做才算完成呢?
本尊帕特里克·弗格森,1744年生于苏格兰,今年33岁,是一个著名的狙击手,14岁起便在英国陆军服役,有着北美、非洲和西印度群岛的服役经历。
自从来到北美参战之后,由于对手装备的宾夕法尼亚长步枪在射程上具有压倒性优势,弗格森在和大陆军狙击手对抗时,手里的1730式褐贝丝燧发枪屡屡被对方压制,在去年的一次对抗中更是吃了大亏,差一点死在了对手枪下。
让弗格森无比郁闷的是,在这一次对抗中,还是他首先发现的对手,然而射程的劣势让他把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