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还有谁”

作者:具装骑兵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不再需要去刻意避讳。

大秦帝国以法家治国,虽然后来出现了很大问题,扶苏在修改的过程中,有一条得以保留并进行了彻底的修改强化,那就“礼”的地位必须低于“法”的地位,剔除了那些因为“礼”而获罪的所有条款。

而秦所以被东方六国视为蛮夷,对“礼”的理解是根本原因,在六国的君子们看来,不知礼的秦人就是一群野蛮人。

而扶苏则在努力塑造一个全新的大秦,“法”是必须遵守的硬性规定,“礼”是自愿遵守的道德标准。

在整个封建史中,“礼”的地位明显高于“法”,许多处罚条款针对不是违反法律,而是针对违反了“礼”,“法”的大部分规定都是针对“礼”,在“礼”的基础上设定的。

正是由于“礼”过于崇高的地位,封建时期对于名讳的要求异常复杂,皇讳、家讳、圣人讳样样都要避讳,许多人的名字都要避讳,给人们的生活造成的巨大的麻烦。甚至有些资格不够但是脸皮较厚的人强行规定他避讳。宋代有个知州姓田登,因为要求百姓避讳不许说“灯”,被讥讽为“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历史上因为避讳产生的故事汗牛充栋,这些故事或啼笑皆非或血腥冷酷,一旦不小心犯了忌讳,那就是大逆不道,要是犯了皇家的忌讳,那就不止是大逆不道了,因此被杀甚至诛族的例子简直多得不能再多了。

公子翕酒醉之时的一次发飙,让本来就对避讳相对宽松的大秦对避讳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到后来人们提到嬴政扶苏时,人们也开始直接称呼名字,只不过后面加上“皇帝陛下”以示尊重。

当扶苏鼓励百姓们自己勇敢地去对付豪强时,这些刚刚被释放的奴隶和刚刚获得土地的农民爆发出了令人嗔目结舌的力量,各地义军犹如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不为官职不为忠君,他们为自己的生存和各地乱军进行作战。

在曾经秦末战争中,各路诸侯屠城都是家常便饭,现在每破一城更加惨烈无比,而那些义军同样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叛军进行了同样冷酷的还击,再加上余者不问的做法导致大量士卒逃亡,叛军们很快陷入了绝境。

不过只过了仅仅两个多月,许多叛军首领纷纷伏法,只剩下楚地叛军还在困兽犹斗,大将军蒙恬随即下令各路秦军向会稽郡吴县集中,准备给叛军最后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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