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节 夺取神职8

作者:读书之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法。但名字不同,所指的东西是一致的。

这东西就是世界的某项规则的具象化之物。

将它掌握在手里,就等于某种程度上掌握了世界的某一道规则。而掌握了世界的一道规则,就可以被称为神祇。

它,就是凡物和神祇的那条分界线。有它就是神祇,没它就是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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