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6 事情好像有点复杂

作者:眉师娘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小刘你说。”柳主任说,“我说过畅所欲言。”

刘立杆说:“刚刚我听了邮电局的王局长说,包裹是邮政业务,工商局的应局长说,国家并没有托运货物的大小和重量要求,这看起来好像矛盾,其实一点也不矛盾,国家对托运货物其实是有规定的,比如像易燃易爆的,有毒的,未按规定检验检疫的,都不允许运输。

“也就是说,在国家禁止的物品以外,都允许经营,我的理解没错吧?”

发改委主任说,没错,应该这么理解,国家禁止性的项目,禁止经营,没有禁止的,从宽认定。

“不包括邮件。”王局长说。

“对,王局长说的没错,但我以为,国家对什么是邮件,已经有很清楚的认定。”刘立杆说,“邮政法第八章第四十一条第一项,对该法所指的邮件,有很明确的定义,它说邮件是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

“对啊,里面不是说了邮包,这个,也就是我们俗称的包裹,邮政法是不是规定,邮件是我们邮电专营的?”王局长说。

刘立杆说对,邮件是邮电专营,但这个邮包,是指通过你们邮电寄送的包裹,并不是广义的所有包裹,没有排他性,不然的话,火车站的行李托运、汽车站和机场的行李托运,你们都可以去查了,他们托运的包裹,和我们的有什么不同?

“不是,不是你这么理解的。”王局长说。

“老王,我看小刘的理解没错啊。”发改委主任说。

“关于这点,我来补充一下。”张晨说。

“好,你说,张总。”柳主任说。

张晨说:“刘总刚刚说的这个,其实在邮政法的实施细则里,反应的更清楚,在实施细则里,有一个排他性的条款,那就是第一章第四条,它是这样写的:

“未经邮政企业委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信函、明信片或者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但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信函是指以套封形式传递的缄封的信息的载体。其他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是指以符号、图象、音响等方式传递的信息的载体。

“也就是,王局长说的邮电专营,国家指的是这一块,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经营的也是这一块,就是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小魏他们托运的都是衣服,和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一点关系也没有。

“这样的话,如果你们邮电稽查,去查他们那一大堆的包裹里有没有信件是可以的,哪怕是查衣服里有没有夹带信件都是可以的,但显然都不会有,谁会在发衣服的时候,还会给客户写一封信夹在里面?”

柳主任点了点头,他说:“我觉得刘总、张总说的话,还是有道理的,王局长,你说呢?”

王局长觉得有点词穷,他说:“你们搬的是条文,我说的是实务,在实务里,我们整个系统,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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