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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都是用手机软件听歌,除了情怀,谁还会跑去购买唱片这种已经被时代淘汰了的东西?
因此,现今的音乐行业,大头收入都在网络领域。
即,各大音乐平台的付费购买。
比如王潜上传到各大音乐平台的《幻昼》、《天空之城》等曲子。
想要在手机上拥有着这些歌曲,就得花钱在音乐平台上购买才行。
通常情况下,一首歌曲2.5块钱,平台分三成,剩余的七成就是歌手与其公司的收益。
以高晶晶这样的歌手为例。
她上传到各大音乐平台的歌曲,平台分三成,她挂靠的娱乐公司分三成,剩下的四成才是属于她的工作室。
而这,还是因为她比较有牌面才能分到四成。
换做其他牌面不足的歌手,平台固定分完三成,其经纪公司会分走五成、六成,剩余一两成,才是歌手的。
有些更苛刻的情况,在平台固定分三成的前提下,其歌手最终只能分到2.5%。
而这通常是一些挂靠在大娱乐公司旗下的小公司合作之后的疯狂套娃。
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平台固定分三成,大娱乐公司与小公司对半各分到3.5成,小公司在与下面的小公司对半各分到成,然后这家公司自己占1.5成,剩余成才是歌手的。
反观王潜这种,由他自己“原创”曲目上传到各大音乐平台的情况,就能绕过那些坑死人的套娃操作,在平台固定分走三成的前提下,他独享七成。
只是,这是因为他能掏出作品,才能如此“自由”。
其它不是创作型的歌手,签下经纪公司,只能我为鱼肉任人宰割。
或者是,混到高晶晶这种地位,方才能争取到一些自身的利益。
似王珂这种拼盘女团艺人,就更加的离谱。
一首八人演唱的团曲,上传到各大音乐平台。平台固定分三成,腾旭视频方面与八人后面的经济公司对半各分3.5成,然后八人的经纪公司平分3.5成,各分成,再然后每一名成员只能分7%,也就是每一名成员最终到手成。
如果某些成员的经纪公司还有套娃的情况,她最终的收入还得成倍降低!
打个比方,就以成计算,100万的总收益,最后个人到手块钱....
因此,女团成员的收入大头从来不是歌曲,而是各种舞台走穴,亦或是参加节目等等。
歌曲,只是她们背后的经纪公司用来运作保持她们流量的工具。
当然,如果不是《宇宙少女001》这种由多家经纪公司里的艺人组成的拼盘女团,那么其经纪公司能够独享除却7%旗下女团成员收益的7成,也不是不能靠歌曲赚钱。
只是,整个娱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