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压恢复至出血前基线水平,脉搏<100次min,尿量>0.,意识清楚,无显著脱水貌,动脉血乳酸恢复正常等表现,提示容量复苏充分。此外,静脉曲张破裂出血输液需谨慎,过度输液可能加重出血。对于合并心肺肾疾病患者,需警惕输液量过多引起的心力衰竭或肺水肿。
陈述4:血流动力学不稳定的急性上消化道出血应及时容量复苏,恢复并维持重要器官灌注(证据水平:高,一致率:100%)。
输血
大量失血患者需适当输注血液制品,以保证组织氧供和维持正常的凝血功能。以下情况时应考虑输血:收缩压<90mmhg;心率>110次分;hb<70gl;血细胞比容(hct)<25%或出现失血性休克。对于急性大量出血,需立即启动当地大量输血方案进行输血。尽管目前对红细胞、血浆及血小板的比例尚无定论,但预先设定比例的血液制品(例如红细胞、血浆及血小板的比例为1:1:1)及使用辅助药物如钙剂,可提供生存获益。非活动性出血和血流动力学稳定时无需输注血小板,活动性出血且血小板计数<50x109l应输注血小板。
应个体化权衡输血风险和获益,一般采用限制性输血策略,推荐hb目标值为70~90gl。静脉曲张出血除肝功能childc级外需严格限制输血指征hb<70gl,否则可能会增加病死率。然而高龄、有基础心脑血管疾病[如急性冠脉综合征(acs)、卒中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血流动力学不稳定或持续大量出血的患者采用限制性输血策略并不合适,输血指征可放宽至hb<90gl或以上,避免由于大量失血可能导致的基础疾病恶化。
对于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需动态观察凝血指标或血栓弹力图变化,从而实时评估凝血功能状态。对活动性出血者,若凝血酶原时间(或国际标准化比值)或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大于正常1.5倍时,应输注新鲜冰冻血浆(ffp),如果使用ffp后纤维蛋白原(fib)水平仍低于,推荐输注纤维蛋白原或冷沉淀[9]。肝硬化活动性静脉曲张出血,若fib<1gl,应输注ffp。
大量输血可导致输血并发症,如低钙血症和凝血功能障碍,应经验性给予钙剂(如输注4单位血液制品后,补充1g氯化钙),并密切监测离子钙水平。大量输血过程还需注意可能出现的低体温、酸中毒和高钾血症。
陈述5:权衡输血风险和获益,采取最佳输血策略(证据水平:高,一致率:97.7%)。
血管活性药物应用
血管活性药物可以在失血性休克导致的严重持续低血压状态下使用。但目前缺乏高水平证据支持。
陈述6:在积极进行容量复苏后仍存在持续性低血压,为保证重要器官最低有效灌注,可选择使用血管活性药物(证据水平:中,一致率:100%)。
初始药物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