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但为强烈建议;
仍然推荐降压药物的选择应优于其他药物,处方给药主要依据临床医师对药物的应用、成本和可获得性,虽然是证据级别非常低,但为条件性推荐,强调了使用者有必要参考备注和证据摘要,以便能够正确理解指南建议和临床使用。
无疑,这是在强调应用指南时,脱离不了临床实际情况和客观的临床实践经验,避免盲目性。循证无止境,研究存在条件限制性,而真正的临床客观问题层出不穷,推荐建议和研究证据的碰撞是不容忽视的。
二、认识子痫前期-子痫的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的致病机制
在《指南2020》中更明确地提出了子痫前期-子痫存在多因素、多机制、多通路的致病机制,病理生理改变包括慢性子宫胎盘缺血、免疫不耐受、脂蛋白毒性、遗传印迹、滋养细胞凋亡增多、母体对耐受滋养细胞炎性反应过度等;
并明确指出,临床存在的普遍问题是因未能及早识别和及早发现,而使疾病在被发现时已经发展成为重症。
《指南2020》的宗旨是,强调尽早排查和筛选风险因素、做好预防和预警、做好早诊断和早干预,这是诊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层层设防的重要临床措施。
三、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分类
(一)重度妊娠期高血压和重度高血压急性发作
在美国妇产科医师学会(acog)2019年指南中,关于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中增加了acog2013年指南中没有的标准,将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作为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标准写进了指南。
对于这一点,我国早在《指南2015》中就已经明确列入了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的诊断。《指南2020》不仅继续强调当收缩压≥160mmhg和(或)舒张压≥110mmhg时,需要间隔数分钟重复测定以便及时获得诊断;
还强调了如果重度高血压急性发作,当持续时间15分钟即为持续性重度高血压,也称为高血压急症,注意重度高血压也会导致母儿不良结局,需要积极的抗高血压药物治疗。妊娠期高血压可以发展为子痫前期;
无论是轻度还是重度高血压如果合并了其他系统累及的表现,应当诊断为子痫前期,并按照子痫前期处理;重度妊娠期高血压也要按照子痫前期处理。
(二)白大衣高血压及隐匿性、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
1.白大衣高血压及隐匿性、短暂性或一过性高血压的定位:
关于白大衣高血压、隐匿性高血压、短暂性高血压或一过性高血压,在各国的分类中状况不尽一致。例如,在加拿大妇产科学会(sogc)2018年指南中,采用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为高血压的界定值,并且排除了白大衣高血压;
而在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