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作者:百足之虫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邻村绰号王小手,就是之前偷棉花被游街的王大兵。

王大兵着格子花褂子,喇叭裤子比小河的裤子还要喇叭,头上戴着一顶抓阄帽子。

政策变了,这个家伙闻风做了二道贩子,漂洋过海,走周过县,五匹马被他翻成六只羊。

大兵用极其时髦的城市腔调和城市人的风格跟大树做成了这笔买卖,并且嘱咐他下次有牲口直接进入大兵农副产品收购站,给他最高的价格,谁叫咱们是同乡呢。

大兵把喝了烈酒的嘴巴凑到他耳朵边上神秘兮兮地说:“你这是偷的吧?”

大树在真人面前也不说假话,承认是偷的。

他不习惯大兵嘴里的哈出来的热气,喷到他的耳朵孔里痒痒的。

在偷窃方面大兵是祖师爷,大兵摆出一副老资格要来教大树两招,关于偷窃的技巧。

大树手摆摆,偏头躲开大兵的嘴巴,他与大兵的路数不一样,大兵过去干的是小毛贼干的活,俺干的可是大盗才干的活,比你那高尚多了,你只要收我的货就ok了。

大树遇到了大兵,双方都比较激动,大有相见恨晚之感觉。

当即大树就对自己的前程更有把握了,因为销路已经不是问题。

当时两个人找了个饭馆喝起了小酒,称兄道弟的喝得昏天黑地的。

两个人为谁请客,拉扯起来,把小褂都撕破了,结果酒钱是大树掏的,大树说:“伙计你不让我请你,就是看不起我,谁看不起我,我跟谁急眼。”

话说到这个份上,大兵只能让步,把这个请客的机会让给了大树。

与大兵分手,大树立即招兵买马,招收了一批地痞二流子,把事情闹起来了。

就在他舅老爷家附近叫五里岗的乱葬岗安营扎寨了。

说句实话,此处白天都有一股阴气侵袭人的肌肤,到了夜晚更是寒气逼人,即便是大热天,进入这里也要穿棉袄。

这家伙完全不把鬼神放在眼里了,这样一个阴森森的乱葬岗,他也敢做窝。

大树这个做法有他的好处,起码这里不是随便哪个人敢光顾的,不容易暴露目标。

大树此时讲究策略了,不愧为是胡二鬼的徒弟,他制定了三大条款:第一条是保密行动,不许向外人透露自己的行踪,就算自己的老婆也要严守秘密,如有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出,驱逐出门,永不再用。

第二条是号召弟兄们遵循兔子不吃窝边草的基本原则,方圆二十里不动。

第三是蝙蝠行动,多在夜晚进行活动,白天基本上在窝里睡觉。

看看这个家伙,招收的都是些什么人?

过去他在木匠行里认识的半个鼻子一只眼的,勇猛异常,三跌三摔的人,但凡吃不住大树一拳的软骨头人,一律不收。

第一批招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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