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的斗鸡竟给它啄死好几只,一个时辰后成了下人筷间嘴里的美味。
又调教几天,敢斗日夜盼望小美人的擂台早日搭成,说:“反正都是取乐,谁陪谁不都一样。不过,比起小美人,我倒更快意斗输她的斗鸡!”
元宝道:“少主子既然斗赢,不妨要小美人作浑家;若那女娘实在入不了少主子的眼,还请你老人家记得元宝尚不曾婚配!”
“在我看来,世上哪有比斗鸡还好的尤物!不过你说了,我记着便是了。”
早偷偷懂得人伦的元宝呵呵笑着,心想:“得了,你少年不识‘肉’滋味哩。”
宝卷听闻有绝色美人来长安的消息,一骨碌从半刻也懒得欠身的榻上爬起来。他平时最喜女人美食,但美人更甚。若他当皇帝,后宫美人怕是远远不止三千。
既然有了叫“小美人”的新标靶,宝卷自然不再碌碌无为好吃懒做。他抖擞起精神,临时抱佛脚,弥补不怎么懂得斗鸡的缺憾。
他一方面用重金购得据说最为凶狠的斗鸡,还突击研读古人的斗鸡诗篇,煞费苦心背得滚瓜烂熟。其中便有魏武帝之子临淄王曹植的《斗鸡篇》。到时候,他不仅要用凶狠的斗鸡,还将以华丽的词藻征服小美人。
按他的经验,他认定凡是美人,总喜欢特美好的东西,而特美好的东西没有比得上诗词歌赋的。
“否则我大唐不可能产出李白、杜甫、王维这样的大诗人!”他对木头说。
“可公子不是有丹歌姑娘了?人家可是现成的小美人嘛。”木头实在不解,问他。
“丹歌嘛,既已到手,反而不美了。”
对此,木头更不懂了。
三太岁里,要数封牧年龄最少,个头也最矮。
老实说,迄今为止,女娃儿只是他发泄对江南思念之情的花朵朵,暂时还没发现其他更好的用处。
但这次,怜香吞吞吐吐道出的消息还是叫他按捺不住了。究其原因,一是家中的青衣都被他摘腻了,没一点新鲜劲了。其二,他一向把不同的女娃娃当不同的花朵朵,既然家中的青衣数量实在有限,那新到来的小美人很可能是来自异域的一支还不曾命名的奇葩,拧着她玩必定更有意思。
故而,他与敢斗、宝卷一样,迫切见到传闻中的小美人。
他认定自家最有胜算。
“谁手中有我的巨无霸,怜香你说?”
“都没有那样的斗鸡大将军呢。”怜香说,“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公子还应多多调教巨无霸,不是么?”
他以为很有道理,但懒得调教巨无霸,便动了狠心眼,悄悄往巨无霸阔喙里安了自家发明的利器。
那东西是用铸剑材料做的,有一排排细小的铁齿。只比巨无霸的阔嘴略小一些,上下套嵌,张合自如,简直是从鸡娘胎里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