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主流。
朱令一边哼着脑海里的旋律,一边在纸上写下了那首歌的歌词和简谱。
朱令编导出身,上辈子做过音乐栏目,会弹吉他,看得懂乐谱,闲来无事的时候也写过歌,所以对他来说默写一首歌的简谱根本不算事儿,都用不到系统的技能。
这么看来,这个系统感觉好没用的样子。
系统:……(你等着)
谱子写好后,朱令对着谱子哼了一遍,然后修改了几个和弦走向,再哼了一下,又给改了回去。
他做出扶吉他的动作,假装怀中正有一把吉他,手指轻轻拨动。
看来还是要有把乐器才行,光是哼唱感觉干巴巴的,别说正式录歌了,就连平时自己写歌都找不到感觉。
朱令在心里叹了口气,看来玩儿音乐还是不便宜啊,若不是刚好赶上了非主流年代,不想错过这个风口,自己肯定从最便宜的文学事业起家。
玩儿音乐是个烧钱的活儿,光买乐器还不够。平时自己自弹自唱还行,如果真的要录歌发行,要想保证质量,提高听觉体验,还要租赁专业级录音棚,这又是一笔不菲的开销。
除非家底厚,或者有公司做后台,否则光靠自己很容易倾家荡产。
不行,自己得想办法白嫖……
呸呸,什么白嫖,那叫寻找创业伙伴,能够提供自己设备和资金支持的,就是好伙伴!
……
第二天朱令在家睡到了自然醒,还没起床,一碗酒酿汤圆就端到了床头。
他在家里舒舒服服地待了一整天,除了吃就是玩儿,当了太长时间的社畜,已经好久没有这么悠哉过了。
真好。
不过明天晚上就要回到学校了,自己的文娱之路也该正式启程。
朱令对着卫生间的镜子照了一下,斜刘海的那个尖尖一直在戳自己的眼睛,这个世界的自己脸是帅的,但是他真的接受不了自己的杀马特发型。
他可不想几年后自己刚出道的旧照被翻出来,沦为笑柄。
朱令披上衣服,来到小区门口的一间理发馆,这是付橙哥哥的店,付平还在当学徒的时候,就拿朱令练手,有一次手抖还把朱令剃成了青皮,被朱令骂了一个多月。
刚进去的时候,付平正在给顾客理发,付橙则坐在前台电脑前看电视剧。
看到朱令后,付橙狠狠地剜了他一眼。
付平看到朱令后,笑道:“什么时候回来的?”
“昨天晚上。”朱令道,“找你理个发。”
“等我一会儿。”付平道,“阿妹,你先给阿令洗个头。”
付橙不情愿地起身了,走到朱令身边,猛地往他背上拍了一巴掌,心里忽然暗爽。
洗头的时候也把朱令的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