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上亲眼见识过魔法的当麻,提出了疑问。
茵蒂克丝右手做出拿笔的动作,说道。
“用手写字,比用脚写字简单吧?用右手写字,比用左手写字简单吧?……我认为这应该是通行全世界大部分地区的常识。到这里为止你们听得懂吗?”
“还可以……”
当麻点点头,总觉得好久没有被茵蒂克丝教导魔法了。
“但是,右手最容易写字,是因为大家从以前开始,就一直用右手写字的关系。最大的原因就在于长期以来,父母亲都如此教导孩子那就是写字的方法,而孩子也就如此教导孙子。然后各种人继续用右手写字,久而久之自然产生了整齐美丽的文字写法……如果一开始人类是用左脚来写字,那么就会出现左脚的文化。魔法也一样。”
“完全从零开始构筑的意思,也就是相当于从现在起练习用左脚写字?”
当麻低声说道。一夜揉了揉鼻梁,喃喃着“好臭的比喻……”。芭德薇随意地点了点头,接着说道。
“即使如此,也不代表就无法运用魔力。只要好好钻研,或许就能追赶上右手。但是,那样的行为有意义吗?如果右手无法使用就另当别论;但如果右手能正常使用,直接使用右手不是更有效率?因为这時代的文明早已像这样演进成最适合的型态。”
茵蒂克丝一动不动正坐在一夜旁边的床铺上,话说每次见到她都是一副乱咬人的大胃王样子,难得看到她比较认真。
“不过,究竟是为了制造出自己所期望的现象,而利用了宗教体系?还是尝试制造出期望的现象,只是信奉宗教体系的一环?情况会随这两点而改变就是了。”
芭德薇加上补充。
“将魔力灌注在自已的血管与神经中,透过身体动作或手势,只要表现出符号,就能使用魔法。但如果要进行更精密的仪式,会使用专门道具也不稀奇。比如说参考「传说之枪」出场的轶闻時,实际挥动长枪会更有效率吧。关于两者之间的差异,你们只要想像直接拿笔划直线,和用尺来画直线有何差别,这样就够了。”
虽说如此,并不代表一定需要这些老掉牙的传说物品。
只要形状和功用相近就可以,所以就算用塑料雨伞和晒衣竹竿也能进行仪式。只不过细节部分越完整,失败的机率就会越低,因此常常会在塑料雨伞顶端装上菜刀之类的刺枪,或进行各种加工。
那些物品,在普通人眼里看起来,或许只是一些莫名其妙的神秘发明。
“我们管这个叫灵装。只要不是太特殊的例外,灵装就只能算是道具。灵装并不像魔法师一样,具备有提炼汽油的装置。魔法师透过接触灵装,将灵装转化为身体的一部分,使流动于血管和神经内的部分魔力流入灵装中,让魔力循环。「喷火之杖」也是一直来到这一步,才能实际喷出火焰。”
芭德薇继续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