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又是卖饮料,你鬼点子倒是真不少!”
高朗嘿嘿一笑:“还有更鬼的点子,要不要听?”
“好啊,快说说!”李梦岚一脸的兴奋,她现在已经拿高朗当了“点子大王”,完全臣服,就算是高朗让她把钱都掏出来,她也会毫不犹豫!
“在外面摆个摊,卖炸鸡!”
“炸鸡?”李梦岚懵了,炸鸡是什么鬼?跟现在的生意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在门口摆摊炸鸡?
高朗反问李梦岚:“肯德基的汉堡,多少钱一个?”
“九块钱啊,鸡腿汉堡。”
“麦当劳的巨无霸呢?”
“那个可贵了,十五块钱呢!”
“路口那个小学门前的小摊上呢?”
“鸡排一块钱,汉堡一块五。”
“味道跟肯德基相比呢?”
“这怎么比?味道差远了!”
高朗脸上再次浮现起坏笑:“如果我能做出肯德基的五分味道,一个汉堡卖三块五,鸡排三块钱,你说放学路上的孩子们,会不会来买?”
“当然会啊,放学的时候都有家长跟着他们,花一块钱跟花三块钱,没太大区别,谁还不想吃点好吃的?”
高朗指了指里面玩游戏的客人:“别忘了,这还有一帮没吃饭的呢!”
“可是,炸鸡我不会做啊。”
“我教你啊!很简单的,包教包会!他们之所以做不出那种味道,其实就是用料问题,一块钱的鸡排,他们都要赚五毛钱!你想想看,五毛钱成本的炸鸡排,能好吃吗?”
“你教我?我还不想学呢!”李梦岚一甩头,抱着肩膀,看向别处:“从小就不知道你还有这个手艺,居然瞒了我这么久!我是老板,我决定先验货,再说卖不卖的问题!”
“好啊,那就先验货,一会儿我就请你吃炸鸡好不好?”
“一言为定!我就等你给我做饭了!”
高朗说干就干,自己出去买东西,一个多小时之后,高朗拎着一个大塑料袋回来,朝李梦岚晃了晃:“一会儿见,我先去搞定这些。”
“你还真想做炸鸡?”
“那当然了,说到做到嘛,你就等着吃吧。”
95年的津门,肯德基和麦当劳刚刚进入市场,都还是新鲜玩意儿,炒个菜只要几块钱的年代,一顿饭好几十的洋快餐可是奢侈品,普通老百姓也就是带孩子出去玩,或是孩子考试成绩出色了才会去吃一顿。
想要做到80%相似度的炸鸡,对于高朗来说难度还是很大的,但做到五成的味道,难度并不大。
整根的“手枪腿”剁成两截,按顺序裹上鸡蛋液、撒了盐的脆炸粉、面包糠,下锅炸熟,两块“吮指原味鸡”就搞定了。
把鸡腿上的整块肉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