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乌合之众

作者:三档灯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贼首者则赏万钱!”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听到刘遂的话,这些下人们总算是提起了勇气,大喊着冲向了城门!

“冲啊!”

“杀啊!”

“咻!”

箭矢再一次飞过,又是一人被夺去了性命,可在诱人的赏赐前,这一次,这些人可没有停下来了。

仅仅只是撇了一眼倒地的人,然后就以更快的速度冲了上来。

奴籍!

封建社会下的一个非人籍贯,奴籍者奴隶也!

奴隶,通常是指失去人身自由并被他人任意驱使的人。

他们没有自己的人身自主权利,一旦成为奴隶,就成了主家的私人货物,可以任由主家买卖和赠予。

奴隶的后人就是奴籍!

作为奴隶,并不是说你这一辈子过完了就没事了,你的后辈子女,世世代代都是奴隶,认人趋势。

你的女儿可以让主家任意赏赐和把玩,你的生命掌握在主家的一念之间。

在汉代,要想免除奴籍的办法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主家主动放弃了你的奴籍,不过这种情况太少了。

第二种就是当兵,有了军功就可以免除奴籍。

可惜的是,拥有奴隶的家庭,哪个不是大家大户?

想要抛掉主家私自去当兵?

想都别想!

就算成功去了,军队不说把你遣返回来,就是把你送到死士营去。

顾名思义,死士营就是送死的部队。

区别去先登营和陷阵营这种先头的精锐部队,死士营里多是罪犯和奴隶,每一次战斗,都是死士营先上。

从汉至今几百年,从死士营或者出来并且脱离了奴籍的人,是能数得过来的。

最后一种办法,就是朝廷赦免。

刘遂是县长,一县之主!

士农工商!

刘遂就属于士!

士是地位最高的一种人,更别谈刘遂还是一县之主了。

只要刘遂出面,告诉他们的主家,为一名奴隶免除奴籍,一般的主家是不会拒绝的。

所以这些人才不会怀疑,与上战场搏命来比,眼下这个攻上十来个人把守的城门可就要简单多了。

至于说是第一个攻上去的?

呵呵!

站在最后的一个才是!

片刻后,这些大户人家的下人们临时逐渐起来的队伍就和朱业的护卫队交战在了一块。

“乒乒乓乓!”

兵器的碰撞声响了起来,就算这百来人人没经过什么专业的训练,可人多势众,护卫队队员们也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