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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就算自己不是个伟光正,张勇翡也没想过自己会是如今这样坑蒙拐骗之徒。
是的,他觉得自己变了。
对小恐龙阿彪如此,对巨汉阿布如此,对这些战士也是如此。
起初他就是为了提高士气振奋人心,用复仇者的口号凝聚人心。
结果,好像用力过猛,这群人如今看着他的目光很不对。
个人崇拜,真的要不得!
鸡汤灌多了吗?好像是的。
想想自己都干了什么?
除了那些口号以外,他还用魔盒合成一把超精良的吉他,站在马车车顶,边弹边唱《离家五百里》,《乡路送我回家》,洗脑一定不能光热血沸腾,要先抑后扬。好像炸弹爆炸,要有个导火索。
他的嗓音只能说一般,唱歌也没天赋,甚至连吉他都是幌子,里面是电的,阿福配合他而已。但是他有宇宙之声啊。
上千人听他唱歌,国破家亡的气氛,在吉他忧伤的小调和歌词里的愁绪,立刻就烘托出来。然后喊喊口号,压抑的情绪马上得到宣泄。
此时,让他们单对单的面对食人魔,他们多半也只是会吼一嗓子,脸红脖子粗的冲上去拼命。
悲壮的气势,就这样建立起来。
他们前进得方向,是百柱城那边。
张勇翡顺应了这些战士,受伤了失败了就想回家的心理,带他们回百柱城。实际上,却是需要他们的力量,挽大厦于将倾。
沙漠里也有收货,有一种可以放电的甲虫,它们的外甲能导电,张勇翡发现这种铠甲竟然异常坚固,堪比钢铁铠甲,质地却轻盈。
百柱城的少数有钱的战士,拥有这种甲虫壳做的铠甲,但这玩意的危险程度,注定没法大量普及。
但是,张勇翡的拳套,往往能够出其不意的杀死甲壳虫。
用甲壳虫的壳,做了一批铠甲,给战士装备上。
“先生,有战士遇到了一种很可怕的肉乎乎的虫子,喷出的毒液,能腐蚀血肉,有两个战士重伤,已经剩最后一口气了。”
“带我去看看!”
沙漠也不全是沙子,这里的绿洲,储存的湿气,在大家进来后,马上就能感觉到。
大风和烈日,让人嘴唇干裂,汗液蒸发,到了绿洲,那点难能可贵的水汽,立刻令人觉得精神焕发,心情愉悦。
此刻,一群人正围着某处,如临大敌的持盾戒备。
张勇翡分开人群,看见了被围住的一条长长的,长相很恶心的东西。这玩意儿,身体一环套一环,动起来层层叠叠,让张勇翡想起前阵子阿布一棒子敲死的那头野牛的肠子。
它有两条前颚,带尖儿的,应该会咬人。
最奇特的是口中喷射出绿了吧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