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卷起浮财逃走,要么奋死抵抗。
便是陈佑提出来,赵元昌也不可能同意。故而他也只能想法子从分给豪强的好处中扣一部分下来分给平民。
《治民策》递上去之后,赵元昌立刻召集幕府众人讨论。
果不其然,争论最大的就是“发动平民状告民怨甚大的小豪强”这一条。
赵普更是直言,前罪从无,只要没在周国治下违法,就不可惩处。
宋敏贞也是担心,一旦这么做了,那其它地方犯下事的豪强会不会坚决抵抗周军,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毕竟善良的豪强是不存在的,所谓“民怨甚大”,这个线怎么划,别人心里没准。
吵了一会儿,陈佑只好建议,凡是沾了三条以上人命官司的,划分为“民怨甚大”。
然后甘靖宇又补充说,人命官司不包括行宗法、打杀签了死契的奴婢、买来的小妾等。
这一点取得共识之后,赵元昌便让陈佑重新拟一份条陈,然后传达到此次攻下的各州县。
这两件大事定下之后,剩下的就是督办了,这事安排下去自有那等干活之人去忙。
只是陈佑也不得闲,根据赵元昌的消息渠道,官家已经下诏令各州县发解,以备来年春闱。
诏令还没传到此处,不过既然这些地方已经被占下,就不可能区别对待。故而赵元昌也命令负责各州事务的陈佑、王朴等人先行准备。
所以陈佑不得不安排各县举办文会,代表周国朝廷抚慰忠州文学之士。只待诏令传达,就要登记信息、发放文解。
说起来,陈佑一开始还想借着伤兵营刷一波存在感。
只可惜,现在的医疗卫生制度已经是现有条件下所能做到的最好情况了。
首先,军中有专门的军医,都督府官吏定额有从八品下的医学博士一人,助教一人,学生十五人。
当然,医学博士主要是负责教学,真正负责伤兵医疗的是功曹参军事,施药、针灸、咒禁各有人等。
这是人员设置,还有制度。
唐代李靖的《卫公兵法》中就要求:各营应设有检校病儿官。每日巡查伤病员情况和饮食起居,以便安排医疗、运送。如发现新的病员或危重病员,必须于每晨通状报告总管,令医生巡营,给以适当的治疗。
营主和检校病儿官,应按照伤病员伤势的轻重安排运输工具和护理人员,能行走的病员给傔人(看护)一名;病重不能行走的病人加给驴一头;连牲口也不能乘骑的重伤病员,则给驴二头。看护二人缚辇(换车)运送。
而患有慢性病的或者实在是伤重需要静养的,则转交地方照顾。州县内也有医学博士和一干助教、学生。
同时《卫公兵法》还规定军校每三天必须巡行本部军士的营幕,检查其饮食和劳逸情况,并关心战士疾苦,视察医药护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