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骑雕客

作者:邀云月上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拾荒是没想到啊,吃了一顿羊肉,喝了一壶茶,他和狼王竟然成了朋友。

两人谈天论地,探讨道法,整整一天。

到了第二天黎明,狼王才打着呵欠跟他告别,要回洞府补觉去了。

临走前还约定,改日请拾荒到他的洞府里坐客。

拾荒道谢,然后各回各家。

回到洞里,拾荒想想还是不放心。

虽说狼王对他以礼相待,还把他当成了朋友。

但交朋友有一个永恒不变的法则,那就是平辈论交,才能长久。

平辈,并不单单只辈分相同,还指的是两个人的级别。

君不见,最好的朋友往往都是贫贱之交。

为什么,因为境况相当,谁也不用看不起谁。

而一旦出现了级别上的差距,或者贫富上的悬殊,再铁的朋友关系也要发生变化了,时间越久,交情就会变得越淡。

拾荒很清楚。

他现在和狼王根本不在一个级别上。

别看今天有说有笑的,万一哪天不对路子了,起了争执,或者干脆翻了脸,吃亏的可就是他了。

所以,思考再三,他决定搬家。

这个山洞已经住了快两个月了,也是时候该换个地方了。

还是那个原则,说走就走,没什么好留恋的。

收拾了一下行囊,搬了几块大石头把洞门封死,当天就离开了这片大山,朝着他既定的目标——东方,行去。

拾荒不知道,他这样一直修炼元气,最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

因为这一界修士都是修行灵力,无案例可供他参考。

而且元气修炼最大的一个弊端,就是无法御剑飞行。

这让人十分的郁闷。

以他现在的元气储备,自我感觉应该达到御剑的水平了,可现实是只能在心里想想而已,没法变现。

所以,只要一说走,他就只能“走”——用两只脚丫子的走。

当然跑也可以,只要你别嫌累就行。

所以一天下来,哪怕是疾行,也顶多四五百里。

但拾荒没那个必要,就是慢行,偶尔小跑上一阵,就当健身了。

大约下午两三点钟的时候,拾荒不走了。

肚子咕咕叫,得吃饭了。

在树林里踅摸了一阵,投出玉筝,打了一只个大丰满、花枝招展的野鸡,准备做成烧鸡,当他的午餐。

每当这种时候,玉筝可就不仅仅只是一只玉器,摇身一变,成了一枚暗器。

其实最早,是拾荒存心拿它出气,当成了暗器来用的。

但是没想到,无心之举,竟然变成了他的一把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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