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2章蜀科

作者:林八公子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衔,和法正,刘巴、李严、伊籍一共五个人,共同制定了一部法典,这部法典史称《蜀科》。什么叫科?科是汉朝的一种法律形式,效力位阶比较低。如果说汉朝的律相当于咱们今天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效力最高。那么科其量相当于是法规和规章,效率位阶是比较低的。

刘璋孱弱,众人皆知,不适合做君主,镇不住属下,士族贪官谋私欺压百姓,土豪劣绅鱼肉乡里,内部积弱,混乱不堪,蜀科新法是诸葛全力推行实施的一部法,制定地方法律就是为了治理长期混乱,使经济和粮食生产能得到良好的恢复和发展。蜀科在当时并不是地方法律,而是治理蜀地的一套体系。这套体系不止是法律,还包括民政、封赏、管理等等。蜀科是作用就是针对当时蜀地制定改革措施。后来建立蜀国后,刘备才责成诸葛亮等人把蜀科制订为国家法律。

“依公嗣之意,这部律法叫什么名字为好?”刘备问道。

刘禅故做思考状,答道:“如今汉朝社稷名存实亡,天子虽然是曹操手上的傀儡,但名义上,无论如何那毕竟是大汉天子、天下共主。我们要制定律令,必须要得到皇帝的批准。但是皇帝控制在曹操手里,我们不可能制定一部律法,然后再送给曹操批准,他永远都不可能批准的。所以我们干脆就用了一个变通的办法,制定效力位阶比较低的科。益州别称蜀,就叫做《蜀科》吧。一方面呢,证明仍然承认汉朝的法统,另外一方面我们荆、益两州也有了一部律法,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刘备、诸葛亮、法正连连称是,《蜀科》就这么定了下来。

“那由谁来制定这部法律呢?”刘备大喜问道过望,又问道。

这五个人选可不是随便安排的,是由汇聚了刘备集团方方面面的小山头的利益代言人组成的。

刘禅想了一会,胸有成竹说道:“卧龙先生乃父亲麾下第一人,又是荆州派新势力的代表人物,当为领衔第一人。孝直先生为东州派的代表人物,是取益州的第一功臣,当之无愧;伊籍伊机伯是父亲在荆州蛰居时投靠的,多有支持,又曾经担任过刘琦的谋士,为荆州派老势力的代表人物;李严李方正虽则出身荆州,但毫无疑问的属于益州本土派,代表着益州士人们的利益;还有一派就是以一直跟随父亲元从派。一时之间找不到合适的人选。”

这一派由于缺乏大才,刘禅有些为难,故而一时语塞。

刘备目视诸葛亮、法正,问道:“还有何人可以参与?”

“可让刘巴刘子初代表元从派。”诸葛亮思忖了片刻,说道:“刘子初持才放旷,一贯抗拒主公,如今我们得了益州,他被公嗣和刘璋投进了监狱,已走投无路,如果主公能屈尊降纡三顾茅庐,又委以制定《蜀科》之重任,他必折服效命。”

“就这么定了。”刘备从其言,对诸葛亮说道:“那请诸葛军师定拟治国治军条例,刑法颇重。”

法正却说道:“昔高祖约法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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