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顺治驾崩罪己诏

作者:华飞龙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而且逐步以儒家文化为主导,乃至改变了我满族优越的政治文化制度。

目前,国家还没有大治,百姓还不能安生,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

我从小就遭遇了皇父太宗皇帝的丧事,教导抚养的事情,都依靠圣母皇太后的养育,这恩情无限大,再高再丰厚的东西都不能报答她,我只有每天伺候在她身边,希望尽孝来赡养她,现在不幸的是我这个做儿子的即将死去,我的愿望没有实现,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

父皇去世时,我只有六岁,不能够批缞戴孝遵行三年的丧礼,每天我都很遗憾,只有侍奉皇太后,听从她的意愿,让她高兴,并且希望她在万年(去世)之后,我做好儿子应该做的(就是守孝),来稍微减轻对父皇的遗憾,而今我却要永远离开母亲了,反而让母亲为我痛,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

宗亲、诸王、贝勒们等人,都是太祖、太宗的子孙,为国家尽文武之力,理应受到优厚的待遇,来显示我对亲人的关爱。我对于诸王贝勒等人,接见他们我都在正东,也很少给他们恩惠,导致族人情谊产生隔阂,没有很好地达到友爱,这是我的第四条罪状。

满洲的大臣们,有的好几代都尽忠报国,有的多年效力朝廷,应该更好地依托他们,使他们发挥所有的才能,我确不能信任他们,使他们的才能无法施展。

而且明朝丧国,大多是因为偏爱任用文臣,我不但不引以为戒,反而委任汉族官员,甚至各部院的印信,有时也让汉族官员来掌管,导致了满族大臣不愿做事,精力松懈,这是我的第五条罪状。

我的品性高傲,不能够虚心听从他人意见,在用人之的时候,务求他的品性要和我的差不多,我不能够根据他们个人的才能来使用他们,还总是叹息缺少人才。如果舍去别人短处,利用他的长处,则一个人有小能耐,也能被任用,怎会达到今天这样满天下都找不到人才的局面?这是我的第六条罪状。

设立官职,有品德的人才任用,官员的进退、奖罚不应该忽视,我对于朝廷的一些大臣,明知他们的品德不好,确不立即进行罢免、训斥,仍然姑息纵容他们,像刘正宗这个人,他偏私、骄躁、妒忌,我全都知晓,却容忍他很长时间在官位上,真可以说是见到贤人不能提拔,见到不贤的人不能贬退,这是我的第七条罪状。

国家的开支非常庞大,兵饷不足,但是金花、钱粮,全都供给给了宫中,从未俭省节约,施舍别处,等到开支不够用了,总是下令开会商议,让诸王大臣们来商议,怎能想到好的办法,只得商量裁减他们的俸禄,来补充军饷,厚待自己,薄待别人,让上级收益,让下级受损,这是我的第八条罪状。

营造宫殿楼宇,制造器具,我都追求精细,让前代、后人都不能达到那种水平,没有用的地方,浪费了很多钱物,我却不能够反省自己,没有体会到百姓的艰辛,这是我的第九条罪状。

端敬皇后对皇太后及其孝顺,并辅佐我,她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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