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在了它的绿色屁股上,因为风的加持,很痛。
不过矮子咬牙坚持了下来,它不能被发现,它要活下去!
也许未来,它躺在一块大石头上,可以骄傲的对它的子孙们说“当年,所有人都被抓走了!而我……”
……
在弗里斯的追捕下,哥布林们无一逃脱,它们败得很没有尊严,每个哥布林都是被一拳撂倒。
如若不是艾布纳要活的,弗里斯早就将之杀光,弃尸于森林。
对,就是直接抛弃尸体,哥布林的血液对血族没有半点吸引力,甚至,有些血族会对哥布林的血液感到恶心。
也正是这个原因,导致王国没有豢养哥布林。
“队长,哥布林们已经被集合好了!可以押送回城了。”
“那就走吧!”
在弗里斯的一声令下,整个队伍开始前进。
开路的是六个血族士兵,殿后的是弗里斯和三个士兵。
中间五十三个是哥布林,这些哥布林小手大都放在腹前,几根手指交缠着,心情很不好。
它们没有被绑起来,因为不需要。
因为有着十个血族战士的守护,一路上很顺利。
走了大概三个多小时,他们就回到了亚恒城,将哥布林们交付监狱时,它们脸上浮现出一丝解脱的神色。
哥布林的速度太慢了,原本一个小时的行程,硬是让它们拖到了三个小时,血族战士们的心情自然不会好,心情不好就得发泄,不然要得心理疾病。
而发泄的方式,自然就是……
监狱长在进行交接仪式时,偶然看到了它们脸上解脱的神色……
呵呵,一群绿皮渣仔还想解脱?监狱长冷笑一声,哥布林们不会知道它们将要经历的是什么。
……
艾布纳终于还是认命了,毕竟他是血族,实力的提升离不开血液。
今天晚餐时,他硬着头皮喝下了一杯青铜级人族骑士的血液,然后,他上瘾了!
他还记得,那血液的味道,是多么香甜浓醇,刚下肚时,他的身体仿佛久旱之沙漠遇到甘霖。
下肚后,原本冷冷的肚子开始变得暖和起来,很舒服。
总之,喝完第一杯血液他的感受只有一个字“爽!”
只有一句话“再来一杯!”
当时,他一次性喝了八杯,幸好,伯爵城堡地下监狱的骑士,魔法师多,可以分摊,不然的话,照他这个吃法,只怕已经吃死了一个骑士!
要知道人族之中,就算一个黑铁骑士也是重要战力,至少对于人族男爵是重要战力。
想着那骑士血液的香甜,艾布纳的嘴角不经意间汇聚了口水。
口水越聚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