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本少爷没见你拿我当少爷了啊,与我说话时不时夹枪带棍的,哪有半分丫鬟的样子?”
西门庆知道,宋代奴仆地位比以前的朝代高不少,与主人属于雇佣关系。
可奴仆地位再高,也不至于像小铃铛这样没大没小的啊!
因此,才有此一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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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法律规定:不得私自惩罚奴婢、不得私自杀害奴婢等,北宋初年杀雇佣奴婢,主家是需要抵命的。
不过在真宗年间,对此又有所调整。
《文献通考》:
“自今人家佣赁,当明设要契,及五年,主因过殴决至死者,欲望加部曲一等。
但不以愆犯而杀者,减常人一等,如过失杀者,勿论。”
这里指雇主打死奴婢,减常人一等。
就是不再抵命,处流三千里刑。
流三千里与死也差不多了,说不定更惨。
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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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铃铛抬头看着西门庆,撅起嘴嘟囔着:“老爷不发工钱,还不准我逗少爷两句吗?本来咱们家现在就是老爷不像老爷、丫鬟不像丫鬟的。哼,我攒了多年的工钱,还得统统拿出来贴补家用,换做少爷你会不会生气?”
攒多年的工钱?
嘁,你才多大啊。
哪怕你是家生奴,西门家也不可能从几岁开始,就给你发工钱吧?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人家丫鬟还拿工钱出来倒贴主家。
啧啧啧,
咳咳,不要在意这种细节。
“哎!”
小铃铛停止手上搓脚的动作,以手托腮,叹口气道:“我心爱的‘美芝林”水粉诶,又不知道得驴年马月才能买到手啰!”
“小铃铛。”
“什么事少爷?”
“你托腮的手,好像刚刚搓完我的脚……”
“啊?啊!”
小铃铛一下子跳起来,“呸呸呸,脏死了!”
“小铃铛。”
“干嘛!”
小铃铛气鼓鼓的将手在自己衣服上搓,“臭脚丫子味,讨厌死了。”
西门庆拍拍床头矮几,“来,坐下,咱俩拉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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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铃铛聊了近一个时辰。
西门庆这才知道:西门庆的娘,出身于小门小户之家。嫁给有功名在身的医官西门亮,算得上是“高攀”了。
为了体面些,西门庆的外祖父,临时从牙婆手中买下年仅三岁的素素。
权当是陪嫁丫鬟。
三岁的小丫鬟,自然有些拿不出手。西门庆的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