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量刑的主体不一样,行贿与受贿属于不同罪。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受贿罪表现为主观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罪名不同,依法法定刑也不同。但是从刑法理论上讲,受贿和行贿都属于犯罪。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行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江涛说道。
康健补充道:“对于受贿罪是国家法律严厉打击对象,在量刑上有很大区别,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量刑标准等同于贪污罪,既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情节特别严重,一般是指重大贪污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贪污犯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的损失、后果特别严重的,或者贪污后订立攻守同盟、毁灭罪证、打击报复证人、拒不退赃,情节特别恶劣的等等。只有在同时具备个人贪污数额在10万元以上和情节特别严重两方面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并处没收则产。按照目前的司法解释;认定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一般都是案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贪污贿赂案件””
会场一片寂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