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二伯的主意。我觉得那小伙子很不错,才三十二岁就是教授,长得也很端正,人品也好,和樱樱在一个办公室里呆了两年,发乎情止乎礼,对樱樱也好,会照顾人。”
“二哥,要我说,樱樱是个非常优秀的孩子。考大学、考研究生、申请出国,所有的事情都她自己张罗的。就算没有你们,她自己也能独立生活工作,不需要你们经济支援。那个男孩子才三十出头就教授了,将来肯定前途也不错。如果他们硬是要在一起,你也拦不了啊!
我听说在美国和欧洲结婚不需要户口本。你们反对,樱樱要是一气之下不和你们来往,你们怎么办?反倒是你和二嫂将来年纪大了,还需要他们照顾呢。你们可就只有樱樱一个孩子啊!”婶婶也倒戈加入支持阵营。
大伯父发表意见:“文昌,你的顾虑有道理;师生恋的确不对,教育部对这个事情也的确是有规定。可是法不外乎人情,从孩子们的角度来说,他们有感情,也没影响别人。你要是硬生生拆散他们,到时候影响你们父女的感情,那可就麻烦大了!
樱樱小时候你就没怎么管过。将来要是有了外孙,她不让你看,那你可就惨大发了!我们隔壁的廖老师俩口子和儿媳妇相处得不好,儿媳妇不让他们看孙子。老俩口想孙子,有钱花不出去,急得满世界找人说和。你可别走他们的路!
所以你自己斟酌斟酌,一定不能硬来。至于闲言碎语,你也堵不了别人的嘴,如果人家铁了心要讲闲话,什么理由都能找出来,你顾虑太多,也顾虑不过来。”
当检察官的叔叔方文淦关切地问:“像樱樱的这种情况,如果结婚,学校会处分那个男孩子吗?”
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
大伯母看了看大家,慢条斯理地分析:“如果一方结过婚,那肯定是要处分的。如果在校期间谈恋爱,不管两个人是不是单身,也肯定要受处分。他们这种情况,我还真不知道,我估计是个灰色区域?如果没人告,应该没什么大问题。要我说,这也算不上什么道德败坏,毕竟他们两个都是单身,两个人也是想正正经经结婚过日子的。而且,他们在学校的时候也没谈,算不上什么大错。只要小关的学校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