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救下洪坤

作者:双滘山人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以轻心,只得暂且放过洪坤,等放倒了眼前的这块绊脚石再算,便紧握手中的刺刀与那年轻人打斗起来。

及时杀过来救下洪坤的这个年轻小伙子原来是伍青山,他当时从船上跳下来就专往人多的地方冲过去,见到凡是手臂上没有红绸布的人就打。一路上见人打人见兵器就砸兵器,因为场上人太多太乱了,有时免不了会误伤到自己人,但剧斗之下也顾不了那么多。被他这样左右穿插狂轰滥炸了一番之后,倒也慢慢开始打乱了对方的阵脚,场面就更加是混乱起来。他越战越勇,到后来就干脆不选定固定的目标,只是施展他那无以伦比的身法作为接应,见到己方哪里吃紧就往那里冲,逐一为自己的同伙解围。当见到洪坤这边吃紧时,便急奔了过来恰好及时挡开了谢天龙那一刀。

他不认得谢天龙,一交手便感到对方两把刺刀阴阴森森毒辣得很,专门是往自己身上要害的地方招呼,招招都是杀着恨不得要自己的命,就不禁被吓了一跳,连忙定下心来集中精神全力应付。他见到对方一正一反握刀的手法,就知道这种握法不好对付,因为他自己使用双匕首时也是用这种握法的。这种持刀法左手正握的刀多半是用来招架对方兵器作为防守的,而右手反握的那把才是用来进攻的,因为反握可以让对手看不清刀刃而更难于有效地提防,达到防不胜防的效果。眼前的对手手中的两把刺刀都有一尺多长,比普通的匕首要长得多,长一点的刀刃正握着的确是可以远些距离防范对方的攻击,或者是攻击对方,但是反握着就很容易一不小心便伤到自己,需要很好的技巧才能把握好分寸。

眼前的对手不论是正握还是反握都使用得相当得心应手,换作自己就恐怕做不到这一点,由此可见对方在这方面下了不知多少苦功。还有对方的这种兵刃平日里极为少见,好像是曾经在哪里见过,只不过一下子又记不起是在哪里了。他自小就对刀棍等兵器很感兴趣,对那些特别点的器械更是记忆尤深,既然是脑海里有印象就肯定是在哪里见过的。

伍青山一方面手脚不停地与那人激斗着,一方面脑海里又不停的搜索着以往的一些片段,想弄清楚对方手中的到底是什么兵器。后来终于被他想起来了,对方手上的刀刃原来是步枪上的刺刀,小时候在家乡见到镇上那些民兵肩头扛着的步枪枪尖上的正是这种三菱刺刀,难怪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只是时间久远一时半刻想不起来那么快。也只有这种用好钢做的刺刀,才能抵挡得了自己手中的铁棍打击而不怕受损,如果是普通的匕首恐怕没几下就会卷口不能用的了。他见到对方这种****这么好用,就产生了要把对方的兵器击落,到时自己捡回去用的念头,于是轮动着手中的铁棍向对方发起了一轮猛烈的反击。他见招拆招,左右轮换着一边保护着自己的要害一边反击敌人,伺机要打掉敌人手中的兵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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