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作为政府发行的指定货币,本身并没有光明或黑暗的性质界定,关键在于赚取钱的途径是否合法。
举个浅显的例子,a君和b君是初中同学,他们都喜欢玩模型。a君和b君都看上一款模型。想买下却没钱,于是a君和b君一合计,决定去打劫低年级的同学。抢来的钱a君直接拿去买了模型,拿回家后被父母发现,逼问钱从哪来的,不实话说就要挨揍。a君迫于压力,只能照实交代是抢来的(a君还算仗义,没有供出共犯b君),于是,a君免不了一顿“男女混合双打”,模型也被销毁。
而b君知道这个情况后,也不敢把模型拿回家,怕落得同样的下场。那怎么合理解释买模型的钱的来源呢?b君就想了个办法,每天放学路上捡些瓶子之类的拿去卖,同时周6周日还帮低年级的同学补课(可以真补,也可以找地方溜达,对外宣称是补课),经过一段时间,再把模型拿回家。b君的父母也问起为什么有钱买模型,b君就说是卖瓶子和补课的收入,b君的父母一打听,确实听说b君有捡瓶子的行为,也就没有收拾b君。b君的模型也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出来玩。
其实洗钱也和这一过程差不多,将非正常途径赚来的钱,通过合法途径“洗”一遍,变身合法收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拿出来买买买,而不必担心被调查。试想,一个月收入不过万元的小职员,无家世无背景,忽然有一天小宇宙爆发,价值千万的房产,数百万的进口车说买就买,眼睛都不眨一下。会带来怎样的情况。非议肯定免不了,而如此大额的消费,也极有可能引来司法机关的调查。经过一番查证,发现这些钱来源于非法行为。不仅房子车子票子都被没收,自己还落得牢狱之灾。钱多了,确实会咬手。
要说明洗钱行为的界定,也不得不提及洗钱的方式。通常行为的洗钱,都会伴随着“基础户”的诞生,“基础户”一般是底子干净的账户。由基础户作为出钱的“金主”,通过中间媒介(任何可交易物品或服务)的购买或交易行为,将资金转给受益人(需要洗钱者)。
而对于司法定义来说,洗钱的参与者(即全链条所有参与人员),都会被界定为参与洗钱。在这个洗钱链条中,最无辜的恐怕就是“基础户”的登记人。基础户的登记人一定要干净,不能有犯罪记录(不能是需要洗钱方的人员),不能知道洗钱这件事(否则要么不敢干,要么要多分钱),自己还要被法律追究,妥妥的冤大头。而这样的基础户最好的选择是毫不相关的人,不注意泄露了个人身份信息的大众就是最好的选择。这也是政府宣传一定要保护好个人信息的重要原因。
简单点来说他在自己出入这些场所的意义是什么,想让自己去抵黑一下吗,你或者说是想让自己做替罪羊,这段时间太曾思考过,但是总觉得自己还有些不太能够入阁,不太能够入那些大玩家的眼中,他自己只是一个站在金字塔底端去俯瞰吉他吉他的人,他并不能够去进入金字塔,也并不能够去除那些钉在顶到人的眼,他就是一个过客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