伸进来,记住这里面的温度。”
我没有反驳,因为我也好奇那里面的感觉跟刚才有什么不同,我把手伸了进去,用的还是右手,没有更换。
很暖很热,尽管因为我的单纯愚蠢和固执耽搁了最好的分解之间,可是那只羊的内脏还是滚烫滚烫的,滚烫的让我有点感动,它原来一直在等我回来完成最后的仪式。
巴尔思彻底停手开始在旁边指导我按照固定的顺序把羊的内脏一样一样的掏出来,除了我刚才扭断的动脉血管之外,别处没有血,很干净,也是因为巴尔思在骑摩托出去追赶我之前做了一些处理。
最后就是卸肉,其实是按照羊身体骨骼结构和缝隙来进行拆卸,我依然是无师自通,只需要巴尔思稍微给点眼神的指导就行了。
大概40分钟后,当香喷喷的羊腿在滚烫的大铁锅里发出诱人的香气的时候我才意识到,一夜之间我学会了杀羊,一夜之间我也长大了不少。
外面寒风凛冽,穹庐中火撑旁温暖惬意,冷与热的强烈交叉形成了一种匮乏压抑生活中的极度幸福。
这个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源于最原始的食材,用最简单的方法炖煮,只需要在铁锅里加上一大盆清水足矣,甚至最好的草原羊肉连盐巴都不需要。
大铁锅在白桦木柴熊熊火苗的攻势下咕嘟咕嘟冒泡,瞬间香气溢满整个破毡房。
我坐在羊肉跟前寸步不离,并且早就洗净了手。
我觉得可以吃了,我的肚子饿的已经咕咕叫,都不知道偷偷咽了多少口水了。人在美味佳肴面前往往会失去所有的抵抗力,我也不例外。
我听不见外面凛冽的寒风只能感受到火撑旁边的舒适和安详。
巴尔思还没有下达可以开吃的命令,我们两个连像样的餐具都没有一样,唯一算得上餐具的就是他手里的那把杀羊小刀。
一般讲究的蒙古贵族在几百年前出门都是要自带餐具的,精美的皮质外套分成两个格子,一个格子稍微宽大一些用来放入专门用来割牛羊肉的小刀,一个格子细长一些用来放一双铁筷子。
这是蒙古游牧民族跟汉族相互融合的绝妙映衬。
肩胛骨,巴尔思先用大手把羊的肩胛骨拎了出来,热气腾腾,我有些兴奋的搓搓手充满期待,又不好意思直接上手抢夺。
吃饭不是打架,我虽然出生在西拉沐伦河可是我的母亲从小就教会我食不言寝不语,要有规矩。
母亲已经离开我十几年可是这个规矩一直还在。
我只能用眼神表达自己的饥饿和期盼,生怕巴尔思那家伙记仇不把第一份羊肉分给我。
但我很快就想起了小时候父亲吃力的给我讲过的唯一一个完整的故事,父亲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他不像母亲那么聪明也没有母亲那种毅力去为了自己的聋子儿子学会手语。
所以从小我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