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迁实沈于大夏,主参,唐人是因,以服事夏、商。”
辰即大火,这里也把大火与商人联系起来。这暗示,对大火的关注,可以追溯到殷商时代,殷商甲骨卜辞中有很多记载商王或商巫祭祀“火”的文辞,论者认为其中许多卜辞中的“火”字,指的就是大火星,甚至殷代历法的岁首,即一年的起讫,就是以大火星的出现作为标志的。
总之,从甲骨卜辞到先秦典籍,从民间歌谣到国家典章,都对大火津津乐道,情有独钟,足以表明在上古时代,大火是华夏世界万众瞩目的星象。
大火之所以如此引人注目,并无他故,无非是因为在上古时代,大火星从出现到伏没的周年运动周期恰好和农事的春耕秋收周期相吻合,同始终,因此就顺理成章地被华夏先民当成治历明时的依据。
先秦文献中屡见不鲜的关于大火纪时的记载,早就引起文史学者和天文史学者的注意和思考,其中,庞朴先生的“火历”三考论之尤为详备。庞朴先生根据先秦典籍的记载推断,大火纪时习俗的起源可追溯到公元前2800年前后,其时,春分点在与大火星相对的参宿。
因此,当方春东作的仲春时节,日躔参宿,黄昏日落之后,大火星即从东方地平线升起,而当秋冬之交农事结束之时,日躔心宿,黄昏日落之同时,大火星也同时隐于西方地平线。
大火星明亮璀璨,众所共瞻,其周天运行与农时周期相始终,因此,先民们自然而然就用它作为农耕开始的标志。古史传说中的燧人氏、炎帝、神农,就是上古火耕生产方式的反映,《尸子》云:“燧人上观辰星,下察五木,以为火也。”
《中论》云:“遂(燧)人察辰心而出火。”即谓依据大火的出没而决定火耕的时令。大火之得名,也正缘乎此,以其为火耕起迄之标志,故名之为“大火”。
迄止战国,原始的刀耕火种方式早已被先进的牛耕所取代,因为岁差的缘故,大火见伏的时节也早已与农耕周期的起讫相错互,但随时令而用火的改火制度却相沿成习,演变为一种单纯的岁时礼俗,《周礼"夏官》云:“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礼记"郊特牲》云:“季春出火,为焚也。”后世的寒食禁火习俗就是春天改火礼俗的遗风。
在中国传统天文学的二十八宿系统中,大火与角、亢、氐、房、尾、箕共同组成了东方苍龙星象。这些星宿大多由几颗一、二等的亮星组成,在上古时代,每到春天的黄昏,这些光华璀璨的明星即从东方天际升起,自仲春至初夏,先是角宿,然后依次是亢、氐、房、心、尾,逶迤上升,横亘于东南方的夜空,形成一条蔚为壮观的巨龙,即四象中的东方苍龙星象。
上古时代,因为大火星的初升和伏没正好对应于一个农时周期,大火昏见于东北,则方春东作,大火昏伏西北,则场功已毕,大火与农时之间的这种天衣无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