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六章 托基丢哪去了?

作者:西瓜炒哈密瓜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真正意义上的脱胎换骨般的重生。

所以林易一直没有打杀阿光和混沌。

而是物尽其用,阿光负责带领神国之人种田,混沌负责献血,可以让自己批量化提升妖兽实力,培养血参。

至于该如何处置他们,林易觉得还是交给阿尔托莉雅比较好。

不过想到少女的性格,林易觉得这两个家伙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坏下场。

“尊敬的主人,应该又到了献血的时候!”混沌见状,丑陋的脸蛋露出一些怪异的笑容,同时伸出了自己的粗壮手臂。

无耻!

阿光在心里暗骂。

奈何自己用处没有混沌大,先不说自己鲜血并没有太过强大的力量,就自己这身板,掏空了也放不出多少血,哪能跟混沌比。

这家伙到底有着龙族的血脉。

按照西方理解,他这种龙族算是站在顶点的。

不过在林易看来,这都是不知道杂交了多少次的龙族了,神龙该有的手段一无所有,除了蕴含一点点龙血之外,真就没什么特殊能力了。

不过现在条件也就这样,也没能力挑三拣四。

随手帮混沌放了血。

即使这家伙皮糙肉厚,身体结实,此刻也露出了一副虚弱的样子,毕竟十天半个月就被林易放血一次,虽说有所控制,但也不至于全无损伤。

林易随手赐下丹药,算是补充一下混沌的损失。

眼下古宗开枝散叶,加上大夏方面有一些老迈武者,如果拥有了血参,就还有再冲一冲的希望,这就导致血参的需求极大,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有条龙,林易压根就搞不出来多少来。

在这方面,混沌也算是有功于大夏吧。

至于阿光,自然也有赏赐。

他带着神国子民跟了自己,倒是极大的增加了生产力,加上这些子民本身实力也不算太弱,用起来还挺舒服的,为兰阁创造财富打下了基础,自然是要赏赐的。

两人连忙拍马屁感谢起来。

林易挥挥手,阻止两人继续在恶心下去。

堂堂神王,这都成什么样子了。

“你们两人的修行,也该要抓紧了,信仰之力虽然不够,但好歹灵物不少,也有丹药作为辅佐,踏入天仙境界之后,修行便可顺畅一些了!”

两人这条件,这个时候改修仙道有些不太划算。

关键两人修神道太久,实力也不算特别出众,继续走神道,可以无劫进入天仙境界,也算是神道福利了。

这个时候贸然改修仙道,林易真担心他们渡不过那劫。

爱德华虽然也是神道改修仙道,但人家境界不算高,又有爱丽丝的关系,林易也算是多有照拂,功法方面问题不大。

至于阿光和混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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