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7章溺婴

作者:罗小明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设警察厅、晋阳城设警察部。

警察部归中军府直领,不受其他部门管辖。

如今警察的本部便设在晋阳城的南城,是所有警察述职的地方所在。

长子城是治所,设警察厅一处,四城区各设警察局一处。

这人穿的警司的制服,应该就是这处城区警察局的局长。

徐鸿会意,递上了另一封印信。

那骑警狐疑的看一眼之后,态度变得恭敬了起来,低声行礼道。

“长子城南城区,警察局局长宁凡见过沈千户。”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去警察局吧。”

许安看了一眼四周,他们停留的时间有些久,已经引起了一些的人目光。

宁凡自然是应允,一行人略微加快了一些马速,南城的警察局并不远,许安一行人很快便到达了警局外。

许安没有客气,径直走入了警察局之中。

此时的警察局颇为空旷,除了少数几个文职人员在办公外,还有守卫的人外,便没有其他人了。

“之前中军府应该传下了命令,让你们注意各地溺婴、弃子的案件,这里有记录吗?”

许安进入警察局没有拐弯抹角,而是直接了当的问道。

“千户稍等,我已经派人去取卷宗了。”

宁凡面色肃然,跪坐在许安的旁侧,沉声回答道。

“中军府传下命令之后,我们也开始收集这方面的信息,如今有长子城慈幼院中已经收容了两百多名婴儿,大部分都是女婴,男婴皆是身患残疾,或则染病体弱者……”

宁凡神色黯然,叹息了一声。

被遗弃的女婴很多都是健康的,而男婴则是因为残疾和染病瘦弱被丢弃,那些疾病很多难以治愈,就算有懂医的符祝在,也难以救活。

房舍中一时间陷入了沉默,这个话题实在是太过于沉重了。

溺婴、弃婴一事,在汉代并非是什么耸人听闻之事,而是真实存在的普遍的现象。

汉元帝时期,御史大夫贡禹临死之前建议汉元帝提高人头税的起征年龄,从三岁征收提高到七岁时再征收。

“古民亡赋算口钱,起武帝征伐四夷,重赋于民,民产子三岁则出口钱,故民重困,至于生子辄杀,甚可悲痛。宜令儿七岁去齿乃出口钱,年二十乃算。”

孩子三岁就要交人头税,有的贫苦人家交不起,生育子女却无力赡养,只能将其杀死。

《后汉书·党锢列传·贾彪传》也有记载。

“小民困贫,多不养子,彪严为其制,与杀人同罪。城南有盗劫害人者,北有妇人杀子者,彪出案发,而掾吏欲引南。”

“彪怒曰:‘贼冠害人,此则常理,母子相残,逆天违道。’遂驱车北行,案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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